2014年上半年间, 董某某伙同韩某某、程某某、叶某某(均已判决)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经相互联系后,企图利用韩国实施旅游登陆许可制(即允许搭乘邮轮入境的外国游客免签登陆,进行为期三天的旅游),组织王某、赵某某以旅游名义偷渡至韩国。
其间,董某某发布广告招揽了欲偷渡至韩国的王某、赵某某;为二人办理了上海临时居住证、上海可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在职证明等虚假材料,并通过网络为二人购买韩国邮轮旅游船票。同年8月5日,在吉林省某宾馆将出境手续交给王某、赵某某并对二人进行应对边防检查的培训。
同年8月8日,王某、赵某某至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乘坐歌诗达维多利亚号邮轮前往韩国,意图在韩国仁川脱团滞留。二人在边检时即被发现有偷渡嫌疑。次日,在邮轮停靠韩国仁川时,二人因具有非法移民倾向,被拒绝入境,后跟随邮轮返回上海。2015年3月11日,被告人董某某在吉林省延吉市被抓获。
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提醒:在国际化交流越来越频繁的今天,各国为了推动本国的旅游产业,对于国外游客出台了多项便利政策。这些政策使得国际流动更为高效,但同时也面临偷渡者增加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