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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业主被打伤,物业免赔偿
梗概   居住在郊区某楼盘的业主张先生,在小区里与外来人员口角,外来人员纠集数人进入小区殴打该业主。小区保安劝阻打人者并记录车号协助破案。事后,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法院判决驳回业主请求。详情 某住宅小区内,前来看房的人员和业主张先生因故发生口角。随后,看房人打电话招来了几个人,分乘两辆汽车进入小区,将业主张先生打伤。案发时,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了记录,虽未能阻...
电梯噪音超标 开发商被判赔偿业主精神抚慰金
因电梯噪音超标导致原告张女士无法正常睡眠,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和生活,故其要求开发公司按照日一百元的标准赔偿其受损害期间的精神损失。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开发商给予精神抚慰金6300元。 原告张女士诉称,原告购买了被告北京市朝阳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甜水西园8号楼的房屋,该楼的电梯间位于原告房屋大卧室北侧。电梯运行的噪音导致其无法正常睡眠,严重影...
福建高院判决曾文仲诉求撤销业主委员会登记证案
  裁判要旨   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备案是其履行职责的行为,不是行使权力的行为,不应对影响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的事项进行核准、确认等,否则就超越了其法定的职权。   案情   被告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于2004年9月28日颁发的厦思嘉业登99010号《厦门市思明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登记证》载明:第三人香江花园业主委员会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和《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物业纠纷的制度化解决之道
10月18日,德林园小区物业诉小区业主一案在大兴区红星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当天,德林园小区近百名业主赶往法院旁听,声援2名被告业主。在众多的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的纠纷、诉讼当中,德林园小区一案既非最大亦非最新,但反映出的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却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因此,本报邀请有关专家一起对我国物业管理制度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 拒缴物业费不应作为维权方式 案件回放 德林园小区2004年6月开始...
认为私改承重墙损害自己房屋 上邻物业均成被告
认为楼上私自改建承重墙对自己的房屋造成损害,而物业公司未履行监管责任,廖女士将楼上邻居、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贬值损失、修复费用的连带赔偿责任。今天上午九时许,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廖女士诉称,2007年1月24日其楼上业主装修时将主卧东侧的承重墙砸掉,将卫生间东扩,并改动了下水管和铺在地面的暖气管道。原告对此十分不满,便通过小区业主网发表意见,并通过物业公...
居委会搭建卖菜棚未能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被判拆除
  居委会为方便居民买菜,在其管片的一户居民家的墙外搭建了卖菜棚,该户居民以居委会搭建的卖菜棚占用其宅基地为由起诉到法院。本网今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经做出终审判决。 一中院以居委会未经该户居民同意,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即在该户居民的墙外搭建卖菜棚,虽考虑了部分居民的需要,但未考虑与该户居民之间的相邻关系的正确处理,且卖菜棚搭建在该户居民所有物(树木)的范围内,确实对该户居...
别墅跑水地下室被淹 物业公司被判全额赔偿业主损失
  杨小姐系北京市顺义区居民,其在顺义购买一别墅,并为此花费八十六万余元购买一名贵家具放于地下室。但因该别墅停电,物业公司未通知杨小姐,也未巡视,造成杨小姐的别墅地下室被淹,该名贵家具遭浸泡变形。故杨小姐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全额赔偿其该家具损失八十六万余元。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支持了杨小姐的诉讼请求。   杨小姐系北京市顺义区某别墅业主,该房屋杨小姐尚未居住。...
天津首例业主会“辞退”物业公司案审结
  天津市和平区兴润公寓的业主们不满意为自己提供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水平,在业主会一经成立后,便以业主会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与物业管理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关系。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支持了业主会的请求。业主会运用法律手段“辞退”物业公司,在天津市还是首例。   今年8月5日,经物业主管部门批准,天津和平区兴润公寓业主会成立。8月6日,兴润公寓业主会便与自己中意的物业管理有限公...
开发商违规将公共用地改为洗车场被判侵权
记者今日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因开发商在住宅小区公共用地擅自修建洗车场和活动室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案在该院审结,法院依法驳回开发商的上诉,维持原判,即开发商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修建于小区公用土地之上的洗车场及活动室,并按照成都市规划局审批的小区施工图纸恢复原状。彭某等174名业主在一审中诉称,彭等174人分别与被告开发商某公司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房产宅基地及四周园地属于国家...
旋转门“摔伤”老太太 物业终审被判赔偿2.3万元
 七旬老太朱女士在通过银都大厦旋转门时,由于旋转门突然加快转速,朱女士被摔出门外。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银都大厦物业公司未能预见到风险并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对事件发生负有一定过错,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朱女士2.3万余元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   76岁的朱女士是一名离休干部,2008年5月22日她前往位于海淀区阜石路银都大厦三层的银河证券办事。办完出来时在银都大厦大门处被旋转门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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