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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油烟扰人”拒付物业费 业主败诉
  因楼下美食一条街油烟扰人,业主拒付物业管理费,近日,闵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所欠物业管理费2070元需全额支付,案件受理费也由业主负担。   根据庭审事实,殷小姐于2000年入住七宝某小区,并依约向物业公司每月支付90元物业管理费。但自2005年1月1日起,殷小姐便拒绝交纳,理由是楼下美食街开了许多饭馆,饭馆的烟囱就在自己家的窗户外面,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物业公司称,殷小姐买的是二手房,她入住时,...
下属承诺免除1年物业费 物业公司诉业主被驳
  港联物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起诉业主张先生需支付拖欠1年的物业费起诉到法院,但张先生却拿出一份该物业公司下属“世纪时空大厦”物业管理处出具的同意免除涉诉物业费《说明》,来“抵冲”该起诉。近日,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对港联公司之诉不予支持。   2004年3月,联物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联公司)与昌辉置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港联公司对地处乌鲁木齐北路...
车棚影响房屋通风采光 5名业主要求拆除车棚
  由于房地产公司搭建的车棚距离小区业主的房屋过近,高度过高,影响了房屋的通风和采光,为此,受到影响的5名业主联合起来共同维权,将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2月23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拆除该车棚,但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阳光山水花园是防城港市新大地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个小区,由南宁桂建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李某、黄...
物业服务不符合约定 法院判决减收物业费
  张先生因欠交800余元的物业管理费,被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与约定的标准存在差距,物业公司应依法减收物业管理费为由,判决张先生给付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657元。   张先生是丰台某小区一房屋的业主。2006年7月17日,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管理期限为5年,自2006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17日止;按0.95...
地下车库出租业主10年终获赔偿
  开发商将商住楼地下1900多平方米的车库隔成了单间,租给若干经营户当仓库使用,同楼业主岂能答应,10年来一直交涉不断。近日,在法官的指导下,61名业主从主张车库使用权角度出发,成功维权!   地下车库被出租成仓库   水西门虎踞南路96号和98号是一幢裙楼,原名为江苏鞋城综合楼。该商住两用楼由建邺区商业网点建设办公室依托南京建宇房地产公司开发。其中,1—3层是商用楼,产权归建宇公司所有;4—7...
物业该负责任吗?
  家住新站区的黄某夫妇,近日将所住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了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原因是自己才买2年的轿车,夜间在小区停放时被盗。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黄某夫妇4.5万元的车辆损失。  在省城工作的黄某夫妇为出行方便,于2007年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高级轿车。  2009年4月6日晚,一名偷车贼盯上了黄某夫妇的轿车,潜入小区并将车子盗走。第二天,黄某夫妇向公安机关报案。2009年11月,偷车贼被公安机关抓获...
新丰公司诉禾庄公司拖欠其房屋租金及电费纠纷案
新丰公司有六间平房的产权,该公司把这6间房作为其办公室地点。几年前,新丰公司将房屋扩建,并加盖了第二层房屋。扩建后,新丰公司没有取得扩建部分及二层建筑的合法产权。2000年7月,新丰公司将此二层楼部分出租给禾庄公司,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乙方禾庄公司租用新丰公司六间房及上二层的通道,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年七万元,付款方式为2000年7月交纳3.5万元。2000年12月31日前交纳剩余部分,乙方按月实...
亲人身故争房产 拟制血亲闹公堂
  9月8日,广西区靖西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拟制血亲之间因一位亲人病故引发的房产继承、分割官司,宣判了二审判决:一、维持(2007)靖民一初字第97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变更(2007)靖民一初字第97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由李燕青、李燕丽、李燕娟、农秀颖给付李胜忠、黄雅菊房屋折价人民币269409.95元;驳回李燕青、李燕丽、李燕娟、农秀颖的其他诉讼请求。   李胜忠养父李振于1972年与农秀颖登记结婚,于1974年...
业主自装太阳能 物业强拆判赔偿
  业主在楼顶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被物业公司拆除,业主徐先生将北京天诚广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告到法院索赔财产损失。朝阳法院日前对此案做出判决,认定业主和物业公司各自承担部分损失,物业公司赔偿业主徐先生损失1756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北京新天地业主临时公约》规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业主大会、相邻业主同意,业主不得在楼宇外墙和天台自行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现徐先生违反该规定,擅自在小区公共...
骑车遭裸露电缆绊倒 业主获开发商赔偿
齐某在密云某小区骑车时,被正在铺设施工的电缆绊倒受伤,于是齐某将小区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0000余元。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双方达成调解,开发商同意赔偿齐某损失共计7500元。 齐某诉称,2009年10月12日,该小区正在铺设电缆,为了保护电缆,施工方将横穿马路的电缆用水泥梗包裹起来。齐某骑车经过时,为躲避水泥梗,车把一歪,整个自行车被路边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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