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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遭遇抢劫被打伤 女子诉物业赔偿18万
  住在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的王小姐遭遇入室抢劫,不但损失了钱财,她本人还被犯罪分子打伤。王小姐认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与案件的发生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她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人身及财产损失共计18万余元。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王小姐起诉称,她与男友共同居住在男友位于丰台区卢沟桥乡一小区的房屋中。2009年10月26日,她行至房屋本单元家门口开门时,躲藏在楼道...
拆除他人违章建筑物为何也要赔偿
柳某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动工建造房屋。期间,相关部门、个人曾先后制止。但柳某就是不听,认为只要建起来了就好办,大不了罚点款,于是便加班加点赶建,企图在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前完工。邻居刘某见状,即邀集他人将己建部分拆除。 审理中,就刘某应否赔偿柳某损失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柳某属违章建筑且经制止无效,刘某为维护法律将某拆除,并无不当。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刘某应当赔偿损失...
以“未签物管合同”为由业主就可拒交物业管理费吗?
    一、案件介绍     程某是某小区的业主,2003年9月23日与开发商签订了《售房合同》,后直接从开发商处拿到了钥匙,正式入住小区。程某入住小区后,物业公司多次找其欲与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但都被程某拒绝。之后物业公司通知程某交纳物业管理费,但程某以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任何合约为由,声称未欠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而拒交物业管理费。     程某所居住小...
邻居房屋渗水致财物损毁 一幅画作索4万贬值费无据
陈先生认为家中的一幅顾秀画·报春图因楼上赵女士家热水器渗水出现霉点而诉请赔偿贬值费4万元,因举证不能而未获支持,11月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只判决赵女士赔偿修复费1000元,驳回了陈先生的其余诉讼请求。 陈先生住501室,赵女士住601室,上下相邻。今年3月,陈先生发现客厅门厅处有水滴现象,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当赵女士家关闭热水管阀门时,张家就不再渗水,但在重启时,就又有渗...
本案房产是否应作为遗产继承
  案情:   X成与潘X夫妇生前拥有房产9间,1999年1月17日,夫妇二人将其房产赠与给其长孙X军6间、次孙X利3 间,并办理了公证。2002年10月15日、2003年6月14日,X成与潘x夫妇相继去逝,其赠与的房产便由X军和X利二人管理使用。现该处房产处城市规划的拆迁范围,X军、X利二人便欲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然而,却遭到了其叔叔(系X成、潘英夫妇之子)X其、X华二人的阻止。X其和X华认为其作为儿子,对父母尽到了生养死葬...
楼下堵管道楼上粪便横流 物业公司赔6400元
2009年5月30日,任先生家中卫生间下水道突然涌出污水粪便,足有一、二十厘米深,屋内地板、家具均被泡。后查知原来是楼下的业主将下水道堵住了。因与楼下业主及物业公司无法达成赔偿协议,任先生将楼下邻居高先生及小区物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 任先生诉称, 2009年5月30日上午10点,我的卫生间下水道溢出污水粪便,室内达到10——20厘米深,屋内地板、家具均遭浸泡。经查原来是...
小区内牵引器钢丝绳断裂 健身老人摔死获赔41万
  在小区内使用牵引器进行健身锻炼时,钢丝绳发生断裂,致老人徐先生摔倒死亡,徐先生家属告到法院,6月19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某健身器材公司赔偿徐先生家属损失28.9万余元;南汇某小区物业公司赔偿徐先生家属损失12.3万余元;两家单位互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0多岁的徐先生居住于南汇区某居民小区。2006年9月28日下午6时许,徐先生在小区健身区内使用牵引器进行锻炼...
从“美然现象”透视物业管理纠纷
    一、美然事件回顾     1、2002年,开发商北京美晟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北京美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北京市朝阳区美然动力街区。     2、2004年8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美然动力街区业委会依法成立并取得备案证明。业委会受全体业主的委托公开招标物业管理公司。     3、2004年9月,业委会没有选定北京美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继续服务。此后要求小区的开...
业主地下车库深夜遭绑,物业管理存瑕疵赔偿八千
  “我再也不敢单独走夜路,更不敢去那个地下车库了!”两年前被两个陌生男子劫人劫财又劫车、最终从南京死里逃生的潘女士至今仍然难抹心头阴影,晚上噩梦不断。5月10日13时30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陆家嘴法庭就这起沪上备受关注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万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物业)赔偿原告潘女士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元,对潘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5年11月的一个...
楼顶废物砸伤人 物业公司被判赔
8月22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太阳能底座砸伤人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淮南市裕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和管理职责,被法院判决赔偿原告赵某、李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9827元;24户业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2007年7月28日晚7时左右,安徽省淮南市出现强雷暴雨,并伴有瞬间大风天气。原告赵某、李某途经该市裕安小区5号楼楼下时,被楼顶坠下的一废弃太阳能热水器底座砸伤,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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