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双方当事人离婚时协议将共同所有的房产赠给子女,但没有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一方反悔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房产条款,审判实践中应如何处理,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不能单独撤销。男女双方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视为一种有目的的赠与行为,在双方婚姻关系因登记离婚而解除的情况下,应认为赠与房产的目的已...
导读: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赠与一方请求法院撤销房产赠与时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已经给出答案,但学术界仍然存在争议。由于现行《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有观点认为,既然夫妻之间的约定对双方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夫妻之...
导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第7条的争议最大,有人称之“违法”,有人认为该条对保护妇女权益极为不利。究其缘由在于,许多人将婚后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也纳入到第7条的适用范围。其实,从第7条规定的内容来看,我们从字面语法上简单理解,“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是对后面“不动产”的修饰,是一个定语,它所强调的是不动产,赠与标的物是不动产而非出资。第...
导读:丈夫徐某去世后,张某发现家中的多张银行卡上的钱没了踪影,报警后才得知丈夫已经将19.8万元赠与了另外一个女人蒋某,张某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将蒋某告上法庭。该案一审结束,张某丈夫的私自赠与被法院确定部分无效。
张某称,2012年9月,丈夫去世后,自己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丈夫的多张银行卡资金去向异常,遂向丈夫生前居住地乌鲁木齐市幸福路派出所报案。经派出所调查,发现蒋某曾多次从张某丈夫的银行卡...
夫妻离婚,双方争执的焦点不是子女、财产,而是一只宠物犬。近日,禹州市法院办理了一起“蹊跷”的民事案件。
据法官介绍,2002年9月,张先生和王女士结婚,婚后二人共同经营一中药材商行。因为婚后无子女,2005年春,夫妻俩从亲友处领养了一只京巴宠物犬,取名“贝贝”。“贝贝”善解人意,深得两人喜爱。2006年冬天,夫妻俩卧室火炉发生煤气泄漏,贝贝急促的叫声将轻微中毒的二人惊醒...
林女士和章先生是一对夫妻,拥有一套房产证为夫妻联名的房子。由于夫妻俩搬了新家,章先生就想把原来的房产出售,于是委托中介机构卖房。一位程先生看中了这套房子,通过中介机构和章先生商谈,结果章先生同意以150万元的价格把房子卖给程先生。于是在中介的主持下,两人初步签订了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章先生和程先生在合同上都签了名,程先生交了5万元的定金给中介。在此过程中,林女士均没来现场。对此,程先生想,虽然...
夫妻间的继承是基于相互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有继承权。如果继承开始前,双方已经离婚了,则他方无继承权。 生存配偶继承了死亡配偶财产后,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干涉生存配偶的上述权利,该权利并不因他们是否再婚而有所改变。
案例
夫妻结婚时买了房子,算共同财产,1年后妻子因病去世,妻子的...
导读: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婚...
导读: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及相关问题的法律制度。其内容主要就是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处理。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呢?其是否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呢?本文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上来进行阐述。
现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规定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在夫妻共同财产制方面,该法实行的仍是以法定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为主,约定共同财产制为辅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