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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存款的利息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个人存款的利息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本案涉及的是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利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在本案中,李某的婚前个人存款是民法意义上的原物,此原物所产生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按照物权法原理,孳息应归物的所有人或其它合法权利人。当事人之间若没有特别的约定,原物与孳息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同一人所有。   [相关案例]   李某与张某结婚多年。结婚前,李某名下有存款一百多万元。婚...
关于夫妻财产制的改善
  关于夫妻财产制的改善,现行婚姻法对夫妻财产采用婚后所得共同制,并允许双方就财产进行约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对增进夫妻感情、稳定婚姻家庭、维护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婚姻家庭方面也出现了新的情况,原有的规定就显得笼统、欠缺乃至不合理。   因此,婚姻家庭法应当改革夫妻财产制:   1.设立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包括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及孳息...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分析
  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及相关问题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共同生活费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增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拥有的财富越来越多,内容也越来越新,种类不断增加。夫妻共同财产除了从以往单纯的金钱和常见的家具电器首饰等实物外,股票、房产、公房使...
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的理解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实...
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六点: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
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
  离婚时,如果发现配偶已经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大部分转移走,另一方该怎么办?是否还可以追回婚期存续期间属于自己份额的共同财产呢?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
怎么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介绍怎么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公共财产呢?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是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间的法定财产...
保单属夫妻共同财产
  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索赔技巧:   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   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交纳的保费,此时,保...
嫁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争议之摩托车,是在当事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举行婚礼之前,由女方娘家购买作为陪送的嫁妆带来的,并且在未购买之前就为双方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公证证明为原告的婚前财产。此项不合常情产生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原告婚前财产,在认定上需解决以下问题: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   一般来说,夫妻在此后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财产,应归夫妻共...
储蓄券奖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   邵某之夫钱某于2001年8月3日因车祸身亡。9月16日钱某的儿子钱某某、儿媳张某某与邵某为继承遗产诉讼到法院。经法院同年12月1 3日判决,其中被告邵某与钱某生前买的10张(共200元)有奖储蓄券,5张归被告所有,另外的5张是遗产,按析产金额亦判归被告所有。2002年4月银行公布中奖号码,邵某所持的10张有将储蓄券中有一张中了一等奖6000元。二原告得知后认为这6000元有一半是遗产,应当重新继承,为此与被告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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