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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情:   邹某与李某结婚之前6个月,邹某的父亲去世,邹父的五部著作在去世之前已送到出版社还未发表,邹、李结婚以后,五部著作才出版并获得稿酬20万元。婚后7年,邹、李两人感情出现裂痕,邹某诉请法院请求离婚,李某也同意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其它问题都达成一致协议,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二人分歧较大,主要是邹父著作出版后的稿酬的归属问题。李某认为,该稿酬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应属于夫妻...
夫妻如何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涉及到对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夫妻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另一方明知其行为的发生及其后果而不作任何否认...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无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归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其基本特征是: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二、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   三、夫妻之间依《》的规定采取书面约定形成规定的财产。
婚姻财产
婚姻财产是指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共同在婚姻存续期间积聚所得的大部分财产,在有些州又称为夫妻共有财产(Community Property)。但是,美国各州对于婚姻财产的范畴设定却存在差异,有些州包含了婚姻存续期间的积聚所得的所有财产和收入,而有些州则不包含赠与和继承所得。
整体共有财产
 整体共有财产是一种仅适用于已婚夫妻的联合所有财产形式,这种财产所有制形式与联合均有制(Joint Tenancy)非常相似,同样包含有生存配偶的,也就是说,当夫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生存配偶将取得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但这种财产所有形式在美国仅有半数州适用。
如何理解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予第三者无效
问:夫妻双方有一套房产,一方将其擅自赠与第三者,赠与是否有效。 答: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侵犯了另一方的所有权,其赠予行为无效。 我国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所以,结婚后购买的商品房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赠予他人侵犯了另一方的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五条...
准共有财产
准共有财产是已婚夫妻所有财产的一种形式,即当一对夫妻从一个实行非共有财产制的州迁移至一个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州时,那么,他(她)们在非共有财产制的州共同获取的财产即可认定为是准共有财产。通常情况下,在夫妻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准共有财产可被当作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处分。
夫妻一方能否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效力如何
根据《》第17条规定: 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一规定,体现了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则,保护妇女在家庭财产关系方面的平等地位。 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有权处理,比如购买书籍,购买食物等,但是对于大数额或重大财产夫妻双方应取得一致意见,比如买卖房屋。 所以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小数额的财产,夫妻一方可以自行...
夫妻一主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不属于夫妻
答: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进行分割。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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