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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有财产中的妇女权益
  家庭共有财产中的妇女权益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家庭共有财产具备以下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
分割以夫妻一方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
分割以夫妻一方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如何处理?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
详解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财产
  1、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   “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理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2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   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此处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包括物、债权等,消极财产主要为债务。
婚姻法对离婚的房产划分
  对离婚的房产划分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①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时是否需要双方都同意?
  免费法律咨询:转让时是否需要双方同意?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六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城...
军人复员费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从2001年修正后的《》对和个人财产的列举式概括规定中找不到军人复员费的具体归属。   但根据2003年12月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14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的年平均值是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
增值的婚前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   闻某于2006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格11万人民币,并办理了房产证。2007年11月闻某与陈某结婚,2009年11月,闻某与陈某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双方对房产发生了争议。闻某的房子现已升至30万人民币。妻子陈某认为,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应按予以分割。而闻某则认为,他既然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其增值部分也应属于他所有,不同意陈某分割该房产的要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分岐】   增值的婚前房产是否属夫妻共...
以夫妻一方名义存储的存款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
  判断一项财产是否属于的标准主要是看该财产的来源及取得的时间,而不是看它究竟是在谁的“名下”。以夫妻一方名义存储的存款究竟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这笔存款的来源和它取得的时间。如果一笔存款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不论该存款是以夫妻中哪一方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存款的来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就是在夫妻双方办理完手续后至一方死亡或办理完或法院的...
知识产权收益离婚如何分割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问题。现行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就知识产权的收益性质而言,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存在即得经济利益与预期经济利益之分。   即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   而对于预期经济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意见》第15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
离婚后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能支持吗?
  案情简介:   李某与张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在共同生活中,双方性格不和,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导致两人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李某在法庭调查中就财产分配问题明确表示不需要法院处理共同财产、存款、有价证券、股票、债权债务及住房。2004年时,法院作出判决准许李某与张某离婚。判决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后离婚判决生效。   2006时,李某又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分割夫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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