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女)与王刚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由于婚前相互了解不够,性格及生活习惯差异较大,因此婚后双方感情很快出现裂痕,不久便协议离婚。两人离婚时,赵红已经怀孕一个月,因孩子未出生,赵红便没有提及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出生后,赵红便开始要求王刚承担孩子的生活费,但是王刚以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子女抚养”条款为由,拒绝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为此,赵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刚承担抚养费。
根据...
北京市 起诉离婚程序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 第九条...
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 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在处理之前,应当作出如下理解: 一、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不宜作狭义理解。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具有实体法意义上的拘束力,但其财产部分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法律未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原因。人民法院对此协议仍可以审查,不能将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绝对化,...
王某和张某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主持调解协议离婚。离婚调解书载明:一、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自愿离婚,本院予以准许;二、婚生儿子张浩(当时11岁)随被告张某生活,抚养费由张某一人承担,张浩长大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三、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共同所有的两室一厅单元房归儿子张浩所有,该房屋暂由被告张某居住。
张浩成年后,在多次要求张某腾房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而张某同日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房...
不享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在监督享有抚养权的一方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做出不利于子女成长的举动,可以要求变更子抚养权的。那么,在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沪律网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
原告王献领认为,被告辛集市人民政府为第三人耿振捷颁发的书,侵犯了自己的婚姻自主权,于2000年6月12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0年9月11日公开审理了本案。原告王献领,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丁福跃、王根江,第三人耿振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辛集市人民政府为第三人颁发的离婚证填写的时间为1998年10月27日,离婚人的姓名为耿振捷和王献领,两人的身份证号栏目为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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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不符合《》关于夫妻自愿离婚的规定,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要求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必须适用诉讼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案件,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父母、成年子女或共同生活并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作为法定代理人代诉讼。没有上述亲属或者上述亲属确有困难不能代理,可由其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法定代为诉...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是最经济、最快捷的离婚途径,根据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只要双方就协议离婚相关问题已达成合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就可以办出,双方就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具体来讲,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好处是:1、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当事人一般当场就可以办出离婚证书;而诉讼离婚所...
婚约虽无法律约束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因婚约引起的财物纠纷案件却屡屡可见。在确定此类案件的当事人时,一般以是否交付和接收财物为标准,由于财物交付方式的不确定性,于是出现了三类当事人:一是订婚男女双方;二是男女双方的父母;三是男女双方及其父母(此类又可分为多种情形)。在审判实践中,有时为了确定当事人,需多次开庭、追加,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当事人讼累。笔者认为,婚约财物纠纷不同于一般的财物...
在现行的协议离婚程序中,单位开具介绍信,领导签字,人事处盖章,这些程序使当事人很难保护自己离婚的隐私,这种状况有望在近期内改变。昨天记者采访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时,发现在民政系统协议离婚的人越来越少,去年仅为8000多对,明显低于去年和前年;倒是上法院去诉讼离婚的人有了越来越多的趋势。
据了解,根据现在离婚登记相应的管理条例,准备离婚的夫妇至少要有三个前提条件和五大硬件才能来民政局办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