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
离婚诉讼和协议离婚当事人如何选择
在中国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一、民政部门协...
离婚诉讼程序问题探讨
  1、中,及问题可否与离婚诉讼本身分开另诉?   2、一方只起诉离婚问题,对方提出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必须要走反诉程序呢?   3、一方起诉要求确认某些财产的权利归属问题,对方提出要求将更多的财产确认为共同财产(未提反诉,但法院就增加的财产收了诉讼费),双方均未提财产分割,此时法院可否依职权直接判决将财产作出分割呢?   4、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中的具体操作(协议、提出有关主张、同意竞价...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的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否有权变更子女的姓名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想要变更子女的姓名通常是出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有抚养权的母方处于对子女父方的怨恨,要改变子女的姓。古语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人非常看重传接代,有的女方希望通过改变子女的姓(通常为男孩),以达到让对方绝后的心理满足。二是,由于种种原因,一方认为子女的名字需要改变,只改变名字而不改变姓。三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想将子女的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的姓...
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
离婚诉讼开庭辩论技巧
离婚案件开庭时,一定要将诉讼材料,如身份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原件等一定要带齐,另外要准备一份诉讼提纲,沉着冷静,积极应诉,不要开庭时手忙脚乱,找什么材料都找不到。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
准备离婚了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比较好呢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 。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离婚之后,离婚协议的履行比较容易产生争议,如果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还需到法院进行诉讼。二、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
离婚案件诉讼程序总结
      (一)管辖   1.有关军人的案件: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离开住所地的案件: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
赡养费、抚养费纠纷应提供的证据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