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7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拒不支付抚养费 法院千里强执行
  近日,罗甸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时,通过锲而不舍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远赴千里之外将被执行人存款冻结后成功将抚养费执行到位,有力维护了涉案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2012年1月,罗甸县罗沙乡的原告吕某某与被告郑某某经法院审理判决离婚,婚生女孩郑某敏由被告郑某某抚养,原告吕某某每月付抚养费230元,至郑某敏年满18周岁。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吕某某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不闻不问,拒不履行抚养义务...
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完毕吗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
未婚生子,可以索要抚养费吗
  网友“XX”:我跟他没有登记,在一起生了个孩子,现在感情破裂过不下去了,他把孩子抛给了我。他应该给孩子抚养费吗?应该给多少?   答:《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
赡养费抚养费依被告能力给
  目前,上法院要求提高抚养费、赡养费的不在少数,经常会出现老告少、小告老的情况。   要求提高抚养费的理由一般有如下几个,当初离婚时孩子小,所需费用低;孩子升学、才艺培养等产生费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经济情况下降;无抚养权的一方工作顺利,收入越来越高等。   “一般情况下,只要当时的数额不足以负担孩子生活,且被告方经济条件能负担原告提出数额的,法院基本都会支持。”   相比于抚养费,赡养...
男子有3个女儿没一个是亲生 起诉妻子索要抚养费
  朋友聚会,相识相知,让互有好感的两人走到了一起。爱情的结晶让他欣喜不已,然而,关于妻子不忠的流言让他困惑,两人在吵吵闹闹中离婚。后来,他带着三个女儿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疼爱的三个孩子,竟没有一人与他有血缘关系!于是,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前妻赔偿他支出的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   来自广东的原告小甄今年35岁,五年前通过朋友聚会相识了比自己小2岁的泰顺女子小羽(化名),在...
女子帮人抚养弃婴 对方毁约拒付抚养费
  禅城陈女士:上个月,朋友吴姓女士联系上我,说一对夫妻想把一抱养了9岁女童给我抚养,并承诺给我租房一年,每月也给女童伙食费。我抚养一月后,对方撕毁承诺,不但不租房,也不给伙食费,甚至在我要送回女童时,对方不肯接回去并换了电话。   抱养夫妻玩失踪后要回小孩   与对方协商无果后,陈女士只好到禅城一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回复,这不属于拐带,建议陈女士好好把女孩养大成人。南都媒体试图联系抱养弃婴的夫...
女子离婚5年让前夫支付抚养费被驳回
  刘艳与李强(均系化名)都是80后,于2009年2月19日在莒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同年4月1日协议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婚后无子女,财产已自行分割完毕。   2014年6月,刘艳向莒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其与李强于2008年5月生育一女孩,要求法院依法确定女孩的抚养权,并要求李强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但是李强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并坚持说他和刘艳未生育子女,坚决不同意抚养小孩,更不同意支付小孩抚养费...
前妻改掉孩子名男子拒付抚养费
  张某与李某均是宁海人,2011年张某和李某两人离婚,并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闹上了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孩子由女方李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余元。   离婚一年后,张某重新组成家庭,2012年后不再支付抚养费用。李某向宁海法院起诉,要求支付两年多的抚养费3万多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仍然未支付。   执行法官把张某叫到了法院,面对询问,张某一会儿说自己没有正式工作,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付不起抚养费;一会儿...
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内容下面为您介绍。   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
妈妈不让看孩子爸爸就不用付抚养费了
  “我老公结婚前有个小孩,妈妈带着,现在去看小孩,去了好几次,妈妈都不让看。既然不让看孩子了,我老公是不是就不用再付抚养费了?”微信用户“XX”咨询称。   在山东律师刘某某看来,“旺旺”恐怕有点想多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