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对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区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②对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符合...
符合以下情况的,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的。
第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详细解读】
一、离婚后父母与子女关系
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夫妻双方的基于婚姻...
10年前,前妻项某向法院提起。经法院判决,不到1岁的女儿归项某抚养,我支付抚养费。现我要求孩子随我生活,项某拿出法院判决书拒绝我的要求。请问,孩子判归一方抚养就不能变更吗?
我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
【正文】
郑某为与孙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到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于2008年1月30日调解双方离婚;婚生子孙某随孙某共同生活,郑某某每月支付孙某抚养费100元,自2008年3月30日起至子女独立生活止。调解书生效后,郑某某一直未予支付抚育费。2010年3月30日,孙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法院强制郑某某支付自2008年1月至2010年3月的抚养费。
法院向被执行人郑某某送达执行通知后,郑某某提出执行异议,权利人的申请己超过了法...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几个需要明确的问题如下:
第一,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
母亲无经济能力抚养儿子,私生子抚养问题被推上公堂。近日,浙江省嘉兴海盐法院裁定,因证据不足,父子关系不成立,4岁私生子将面临无力抚养。
4岁的小伟今年上幼儿园了,非常活泼可爱,然而其他小朋友都有爸爸,他却只有妈妈一个人。不仅如此,随着小伟的渐渐长大,教育费、生活费支出也越来越大,小伟的妈妈开始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为此,小伟(小伟的妈妈姜女士作为法定代理人)一纸诉状将海盐的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
一、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确定抚养费的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如何确定具体数额?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
孙女士已40多岁,眼下正在打离婚。为孩子的归属与抚养问题闹得很僵。
孙女士与他先生在插队时相恋结婚,生了二个孩子,二个孩子都表示愿跟妈妈生活。孙女士问如果二个孩子都跟了她,最多能要多少抚养费,抚养费能不能一次性付清,以割断孩子与父亲的联系。
听了她的问题,我们首先告诉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亲不能因父母离婚而消失。我国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律规定,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费的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一)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计算,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
(三)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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