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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离婚协议有效力么
2006年12月30日,原、被告签订一份,主要内容是: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承担抚养费;商品房1套归男方所有,自2007年1月至2012年12月,女方每月给男方1000元;等等。2007年3月,原告向姜堰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04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较好,2006年8月,被告要求与原告分手,并与原告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原告与被告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请求判决:1、原、被告...
离婚后再起诉分割财产的案例
  案情介绍: 2005年11月孙女士的丈夫兰先生与一女子有婚外情被孙女士发现,孙女士向兰先生提出离婚,但兰先生就是不肯离。在孙女士的一再坚持下,兰先生提出他们共同所有的价值八十余万元的三间门面房归他所有他才同意离婚。为尽快从婚姻的围城中走出来,孙女士同意了他的要求,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在离婚后不久,孙女士发现,存续期间,兰先生在外地还购买了一套住房,而且还在一公司有20...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 根据《》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
起诉离婚的费用
  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三步走
  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
第二次起诉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很多离婚当事人问我一个同样的法律问题:我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判决不准离婚,那么我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不是就必然判决离婚了?   正确答案:未必。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那么离婚当事...
夫妻同时起诉对方的离婚程序的处理
  家住巩义市的李某(男)、杨某(女)夫妻二人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分居。分居后第三天李某向巩义法院起诉要求同杨某解除婚姻关系,收到应诉通知书后杨某赌气也向巩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两个案件被分到不同的法庭进行审理。审理中,后收案的法庭发现此情况。   夫妻双方同一时期相互起诉离婚如何处理,一致的意见是两个案件不能够孤立审理,否则容易导致对同一婚姻关系做出两个不同结果的裁决,导致司法冲突。既便是结果一...
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受法律保护
  【案情】   李女士与胡先生于2009年9月在鹤山市民政局办理离婚,双方在《》里约定:夫妻婚后共同财产、位于鹤山市沙坪镇某小区房屋一套(价值10万元)产权归胡先生所有,胡先生补偿该房屋一半价值折价5万元给李女士。2010年2月,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胡先生支付离婚款5万元。胡先生辩称该5万元款项已支付给李女士,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对其主张负有举证...
怎样交纳离婚起诉费?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
离婚协议埋隐患恐探望孩子遭拒绝
   离婚后,抚养孩子的李某不让前妻颜某探望孩子。近日,贺兰县法院城关法庭的调解下,颜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颜某与林某于2007年5月12日登记结婚,2008年8月31日生育一子林某某。2009年12月27日,双方,林某某由林某抚养,抚养费 由林某全部承担;颜某陪嫁的财产归颜某所有;林某购买的房屋归林某所有。   此外,协议约定,颜某必须在征得林某同意并在其监督下才能看望孩子。之后,颜某多次要求看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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