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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1)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材料①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⑦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⑧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离婚时双方达成协议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然而在坡乡某村却有一对结婚10多年的夫妻,因偿还结婚欠下的债务,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发生外遇,不顾亲属强烈反对,竟与妻子了。  某村的李建由于身材相貌等原因,年近30才娶上媳妇。虽然有家传的木工手艺,但早些年,李建的父亲生病,拉下的账还没还清,结婚时修房、巨额的欠款又在不断啃噬着这个贫困的家庭。为了尽快还清6万多元的欠款,夫妻俩一合计,不能在家里死守着这一...
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流程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是,第一次到法院起诉离婚都是判不离,第二次绝大多数都是判离,从笔者代理的许多案件来看,确实也出现第一次判离的概率很小(具有法定离婚理由和调解离婚除外),而第二次判不离的概率同样也很小的情况。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同意离婚和不同意所占比例经常是差不多,这也就意味着,在第二次诉讼中,尽管很多人不同意离婚,但法院最终还是判决准予离婚。结合规定精神来看,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依...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重新分财产行吗?
  我与妻子去年了,当时因为急于分开,我把房子等一切财产在协议中都让给了妻子,现在我身无居所,后悔当时把全部财产都让给对方。  现在已过去一年多了,请问:我现在是否还能对协议反悔? 王秋华律师:你不能反悔。根据《》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对离婚协议反悔,变更协议内容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你离婚已超过一年的时间,故不可以反悔了。  (本版律师专家意见仅供参考)
离婚案件应交纳多少诉讼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
婚姻保险不保险;离婚弃财协议无效
  案例  范某和吴某于2003年1月相识,同年7月结婚。在领取的前一天晚上,范某提出要签订一份“结婚协议”,目的是想给双方的婚姻加一个保险,用经济来约束双方,使双方能够永远不离不弃。吴某同意了。  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上存在较大差异,时有争吵,感情逐渐淡漠,于是男方吴某提出离婚。范某即主张按照协议约定,吴某所按揭的一套房子应归范某所有。  分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结婚协议”对财产虽有约定,但这...
协议离婚后出现的问题该如何处理?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离婚证遗失或毁损。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规定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不予受理...
已经在法院协议离婚
12月上午,记者随王X云来到镇派出所。当派出所的内勤人员打开户口电脑资料档案时,记者清楚地看到王琼云的户口已注销:此人已死亡;死亡时间是1991年10月5日;资料变更时间是2006年1月。     大活人的户口怎么会因“死亡”注销了呢?王琼云告诉记者,她是皇村人,她嫁给新村杜某,同年12月生育了女儿小香。由于家庭琐事夫妻俩常争吵。2005年经法院调解,她与杜某自愿离婚。今年初王琼云想把户口迁回自己的娘家时,却被公安部...
离婚:双方均在外地 离婚应如何起诉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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