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近七旬的男子因为子女的反对而没有谈成一段“黄昏恋”,分开后男子找到女方要求其返恋爱期间的开支,在索求无果后,男子竟然带着刀到女方家中砍伤了两人,自己也喝下了农药,不过幸好三人都被抢救回来了,男子也因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刑。
2018年4月,69 岁的吴某与年龄相仿的韩某开始了一段黄昏恋,并于2020 年农历二月初一同居。无奈双方子女都不认可这段关系,两人只能分开。此后,吴某多次要求韩某退还恋爱期间...
一对夫妻在离婚后,儿子跟随女方跟随,男方每个月支付抚养费,但是在女方再婚之后,儿子的姓也跟了继父,于是生父便拒绝再支付抚养费了,女方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上海离婚纠纷律师强调女方的此种强制执行申请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因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和持续的,不会因为子女的姓氏被改变而消灭。
王某与李某因离婚纠纷起诉到法院,审理后双方调解离婚,婚生子李某某随母亲王某一起生活,李某每月负担子...
一对情侣在订了婚约后发生矛盾,男方打算解除婚约,但是女方一直拖着,并且也不愿意返还订立婚约时男方给的彩礼和钻戒,协商未果之下,男方便将女方告上了法院,经过法官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上海婚姻律师表示男方在订立婚约时给女方的彩礼,是一种附条件和目的的赠与,在两人未能成功缔结婚姻的情况下,男方是可以主张女方返还彩礼的。
王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交往约一年后双方订...
一对夫妻在结婚前,女方的父母出资给女方购买车辆,作为陪嫁物品,但是在婚后女方才取得车辆所有权的登记,那么在两人离婚时,该车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呢?上海婚姻律师提醒到,本案中所涉的车辆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内完成车辆所有权的登记手续,并不代表此时才取得车辆的所有权,而应当从购车的那一时刻来认定该车辆是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属于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张某与李某相识谈婚,婚前张某父母通过...
因为家人对妻子的一些行为不满,甚至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男子为打消家人的疑惑,给自己和儿子做了亲子鉴定,却不想鉴定结果显示儿子并非该男子亲生,该男子气愤之下,又给女儿做了亲生鉴定,却不想女儿也不是自己亲生的。
前不久,李某带着 4 岁儿子来到司法鉴定中心,要求对其与与儿子之间是否有亲生血缘关系进行鉴定。李某表示他本人并不怀疑孩子的身份,只是家人对其妻子一些行为表示不满。据李某所述,家人认为李某太...
一对夫妻在结婚后,丈夫卖掉了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并且由自己的父母资助,购买了一套新的房屋,房屋登记在两人的名下,如今两人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对这套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起了纠纷,上海离婚律师认为这套房屋是在双方婚内购买的,产权登记也是双方的名义,那么应当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基于男方的出资事实,其可以分割到更多的份额。
张某婚前拥有房屋一套,后张某与王某相识恋爱,并于20...
父母离婚后,儿子跟随父亲生活,在家上网交纳了一千多元的上网费后,将自己的母亲告上了法院,要求母亲承担一半的上网课,并增加每个月的抚养费,但是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上海离婚律师结合法院的观点认为,父母一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所支付的抚养费主要包括教育费和生活费等,而网费并不在其中。
16岁的少年小杰现在职业学校读书,他起诉称,其父母经法院判决离婚,他随父亲一起生活,母亲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
一对夫妻在感情不和分居时约定互相之间不承担扶养义务,并且各自的收入也归各自所有,那么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呢?上海婚姻律师解释到,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夫妻双方不能约定不承担扶养义务,而关于对财产的约定,需要满足两个要求才能有效,这在下文的案例分析中会有详细的介绍。
2000年,张某与钱某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恶化。2003年,张某与钱某分居并书面约定:收入各自所有,互不承担扶养义...
一对夫妻已经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儿女也都长大成人了,但在丈夫下岗后,夫妻俩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妻子在外租房,和丈夫分居了四年,在此期间妻子先后三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在女方第三次起诉离婚时,最终判决两人离婚。上海离婚律师强调到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考量因素之一。
张女士与王先生是1985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谈婚,同年10月2日结婚。1989年9月领养一女,1991年8月2...
一位父亲给自己已经三十多岁的患了精神疾病的儿子做了亲子鉴定,却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但是法院认为两人的感情没有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因此驳回了男方的诉讼请求。
王某和牛某系夫妻,婚后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今年37岁,女儿36岁。女儿目前已经结婚,儿子十六七岁时患上精神疾病,目前没有劳动能力。王某因对儿子是否为亲生一直都有疑问,最终在今年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儿子确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