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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女儿抚养费竟然选择跳阳台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有一个男子,在和妻子离婚后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但是一直不能好好地照顾女儿,于是母亲成功地向法院申请变更了女儿的抚养关系,但是这个男子在之后就一直不肯支付女儿的抚养费,面对执行干警的出现,他竟然还想跳阳台逃走,但最终还是落入了法网之中。上海婚姻律师指出,以这样的方式来逃避对女儿的抚养责任,既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也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6月21日凌晨4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的天才蒙蒙亮,...
外祖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变更外孙女的抚养权?
我们都知道,在父母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不能继续抚养或者不适宜继续抚养子女的,则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关系。那么外祖父母是否有权变革外孙女的抚养权呢?上海离婚律师指出,在父母可以行使监护权的情况下,外祖父母是没有资格申请做外孙子女的监护人的,是不能主张享有外孙子女的抚养权的。 2016年4月,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约定“婚生女张某某由其父亲抚养,其母亲王某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并享有...
同居十二年没有领结婚证,女子起诉离婚获支持
婚姻分为法律上的婚姻和事实上的婚姻,事实婚姻在《婚姻法》中不再被法律承认了,前不久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事实婚姻的离婚案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原告的离婚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上海婚姻律师指出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前的事实婚姻,符合条件的,仍然可以产生和法律上婚姻相同的效力。 自1984年1月,刘玫与黄洪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同居期间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
同居后分手因财产产生纠纷
一对情侣在同居期间,男方不仅给女方五万元,而且还买了一辆车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如今两人感情破裂后分手,男方便向法院起诉,主张女方返还五万元以及购买汽车的首付款和供车款,昔日的情人终对簿公堂。上海婚姻律师指出,法律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确定的是当事人自由协商和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 朱某和卢某于2012年年初相识, 6月份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年10月,卢某便通过银行转账向朱某支付了5万元,恋爱期间,双...
前夫不让探望女儿,女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定时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绝,前不久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就执结了一起探望权纠纷的案件。上海离婚纠纷律师表示,在该案例中,保障原告的探望权,实际上也是在保障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 原告阿珊与被告阿军于2012年登记结婚,并于2016年生育女儿小巧。二人因感情不和,于2018年7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女儿小巧的抚养权归被告,抚养费由被告自行负担。...
父亲去世,儿子杀害继母和其女儿,被判死刑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道了一起家庭悲剧,一名男子的父亲在医院刚刚去世,他便与继母及其女儿发生了争执,随后他持尖刀将二人全部杀害,在被逮捕后他说出了自己杀人的理由。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该男子死刑。上海刑事律师强调,故意杀人的,根据杀人的动机和手段等处以不同的量刑。 该男子戴昌盛(化名)是沈阳市人,2017年10月,他的父亲病危住院。戴昌盛得知后,来到其父亲住院的辽宁省中医院住院部照顾父亲。他随身携带了...
妻子签署离婚协议后反悔,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邓某与刘某本是夫妻关系,后因双方感情破裂而在半年前协议离婚,原本以为离婚后彼此都能相安无事了,可没想到,女方邓某在前不久却将男方刘某诉至法庭,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会不会支持邓某的主张呢?上海离婚律师指出离婚协议如果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和胁迫的情形,那么在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再反悔。 邓某与刘某相识、相恋于大学校园,毕业后两人南下广东创业,开了一家电脑组装销售店,在双方...
女子和丈夫假离婚后丧失遗产继承权
为了规避国家二套房政策,宁波女子赵某与丈夫陈某选择假离婚,这期间二人购置一套房产,登记在陈某名下。陈某后来离世,赵某欲继承房产却被告知自己没有继承权。上海婚姻律师说到:离婚在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一旦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就是解除了婚姻关系,自然也就不再存在夫妻之间的遗产继承关系。 近日,宁波象山县的赵某来到该县公证处,提供了一套房产的权属证明,声称自己的丈夫过世了,名下有一套房产,她要和儿...
婚内购买的基金离婚后到期,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在婚内购买了一笔大额基金,但这笔基金在夫妻离婚时还没到期,基金到期后,女方提出要分割共计112万元的本息,男方却说购买基金的这笔钱是自己亲属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上海离婚律师指出,在男方不能证明购买基金的钱与女方无关的情况下,认定该笔基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更为妥当。 李先生和杨女士结婚多年,两人育有一个女儿。平时家里的资金主要是李先生在打理。2015年底,李先生想投资理财,便认购...
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怎么分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最大的争议往往是房屋,夫妻一方在婚前以贷款方式购买的,并且登记在己方名下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该房屋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呢?上海离婚纠纷律师回答道,此类房屋在双方协商不成时,基于房产登记的公示效力,房屋属于登记方所有,但是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需要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登记方需要支付另一方按照份额计算的折价款。 2007年,小方(女)和小胡(男)步入婚姻殿堂。婚前,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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