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
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去年11月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一是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军...
军婚中“重大过错”的理解“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在1980年规定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与现役军人离婚需征得军人的同意,在此次修改婚姻法时,很多人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是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限制了对方的离婚自由,对军人进行特殊保护是应该的,但也应该有例外,即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对重大过错,婚姻法并没有列举,可以理解为军人或者与他人婚外同居,还有实施,虐待...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因此,非军人一方单方要求离婚,须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程序方面对军人的离婚,婚姻法没有做出特殊的要求,所以跟普通人离婚的程序一样。
法律对军婚有哪些规定?军婚:就是夫妻一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革命军人的婚姻。 我国是调整婚姻的法律规范。现役军人同地方上的公民一样,享有婚姻法规定的权利,负有婚姻法规定的义务。现役军人结婚也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领取《》后方可确立夫妻关系。 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为了纯洁和巩固部队,为了增强军地、军民团结,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1980年12月29日颁发了《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审”,是指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
离婚是夫妻双方以登记或诉讼方式依法解除的法律行为。由于离婚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一系列重大法律和社会问题,《》对其程序、条件和后果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军人离婚作出特别规定的,主要是现役军人的配偶(限定为非现役军人)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男方:方××,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女方:王××,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方××与王××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手续。&ti...
军队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军人的婚姻和普通公民不同。为加强军队的婚姻管理,保障军人及家庭合法权益,保持部队纯洁稳定,提高部队战斗力,巩固国防,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部颁布施行了《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是军队对军人婚姻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军队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对人民法院审理军人也有重大影响。
《规定》第十二条...
军人的管辖分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