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方式不同,导致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在这三种不同的方式下各不相同。
一、“无过错方在提出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
在这种情形下,由于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和离婚请求一并提出的,通常在诉状中体现为“诉讼请求:1、离婚;2、分割财产;3、子女抚养;4、损害赔偿。”的模式,此时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和离婚、分割财产、解决子女抚养等请求是并列的关系。...
2008年,29岁的林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与同龄的张某一见钟情。不久后,两人在白云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林某在丈夫劝说下进行了试管婴儿手术,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然而,丈夫婚后的一系列反常行为也引起了林某的怀疑,张某经常以工作为借口时常不在家住,即便他在家,夫妻两人也没有亲密行为。为此,林某决定从丈夫的聊天记录着手查起。一次,乘丈夫外出,林某偷偷打开了张某的QQ聊天记录,她万万没有想到丈...
哪些情况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依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
第一、提出损害赔偿的为无过错方,其他家庭成员不享有这个权利;
第二、只有确实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赔,未离成婚或不想离婚的不能提出或得到过错赔偿;
第三、无过错方只能是向自己的配偶要求过错赔偿,从立法原意上应该是不允许向自己配偶以外的其他人提起此类诉讼的,所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无过错方的配偶,不能向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提出,比如第三者或者“二奶”。
离婚赔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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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一 “精神出轨”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曹振(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虽然这只是一种宣言性的规定,但在婚姻法学界普遍认为:夫妻互负忠实义务,忠实义务是配偶权的重要内容之一。
夫妻互负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的最本质要求。在一夫一妻制下,婚姻稳定与家庭和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配偶双方是否相互忠实。配偶不忠对于婚姻的打击,可与...
我国离婚案件中增加了离婚赔偿的事项后,许多案件都申请要求赔偿。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离婚案件能够赔偿的仅仅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和遗弃。
我国法律没有将“通奸”行为列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也不是法定判离的情形。这与一些国家不同。世界许多国家,如法国...
一、新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如何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沪律网网友提问:家庭主妇离婚可否要求家务补偿?
我与前夫于1998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0月登记结婚。1999年底,生育一男孩,为了照顾家庭和小孩,经前夫动员,我辞职在家当起了家庭主妇,前夫承担起家庭的一切经济开销。2002年之后,,夫妻俩因此经常吵架,感情逐渐破裂。2014年5月,前夫要求离婚。我觉得自己为了照顾家庭和小孩放弃了工作,要求前夫给予其从1999年12月至2014年4月每年1万元的家务补偿。但是他不同...
事件经过:
阿辉和小惠相识于网络,2007年6月,阿辉与小惠登记结婚。2008年,两人育有一子。2013年6月,阿辉发现小惠与QQ好友中的某男子聊天记录语气暧昧,认为小惠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两人发生争执并分居。一个月后,阿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小惠不同意离婚,并向法庭提交保证书,当时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
判决后,两人并未和好,关系仍然紧张,阿辉发现小惠仍与之前的暧昧对象联系,且聊天时常常使用&ldqu...
网友提问:
双方结婚后购买房产,至今还未将债务以及按揭余款付完,离婚清算财产时,这是否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感情破裂,是由于男方有第三者插足,女方可否要求精神赔偿?
沪律网律师回复:
你所说的“第三者插足”包括通奸、姘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第三者插足”不是法律用语,含义不明确。
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如果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