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学术界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争议自该制度存在以来就有了。在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时候,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是合法的呢?
一、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
三、夫妻一方因特定的过错而导致离婚
婚姻关系的成立,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男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合法婚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
关于离婚赔偿法律适用
夫妻在婚姻纠纷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基本有两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抚养能力及子女的意愿来决定。婚姻财产分割会根据夫妻之间达成的协议或法院按照法律审判后的判决来进行。
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弱势的妻子拿出夫妻所有财产(包括公司财产)的证据,如果妻子独立操作,这无异于要求妻子是位财务专家,这往往是不现实的。
根据实际情况统...
包二奶的离婚赔偿
新婚姻法增加了“离婚过错赔偿原则”,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但同时也规定了无过错方必须出示确切证据。
性问题与“包二奶”
新婚姻法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在总则禁止性规定中扩大了一条,即禁止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
现在规定禁止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即指大量出现的“包二奶”情况。有的“大奶&...
离婚过错赔偿是建立在侵权责任之上的。造成离婚过错赔偿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既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也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因此离婚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要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依据侵权法一般原理,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离婚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也是以此为基础来构建的。
无过错一方在最终离婚发生时请求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
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决定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必须达到一定的数目,否则作用难以实现,离婚损害赔偿标准也将成为华而不实的空谈。因此,立法者必须制定一套详细的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既要达到上述目的,又不至于损害过错方今后的生活。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离婚...
离婚赔偿协议概述
离婚赔偿协议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是对离婚自由的补充和完善,并不是对离婚自由的修改。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构成离婚条件。此时如以巨额赔偿加以限制,即使当事人曾经允诺其数额,并不利于双方理智公平地解决纠纷。况且,为解除人身关系附设经济约束,违反了婚姻法关于离婚自由的规定,限制了离婚的法定条件。因此,本案夫妻双方关于赔偿数额的约定难以得...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2001年修正后的新《婚姻法》增加的一个内容,也是婚姻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该制度的确立,为婚姻关系中的受害方请求损害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述“离婚损害赔偿&rd...
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决定损害赔偿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数目,否则作用难以实现,离婚损害赔偿也将成为华而不实的空谈。因此,立法者必须制定一套详细的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既要达到上述目的,又不至于损害过错方今后的生活。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主要借鉴民法中衡量侵权精神赔偿的几个法定因素来认定离婚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
婚姻法历经几次修订日趋成熟和完善,特别是离婚赔偿制度的确立,对维护正常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然而,从目前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来看,婚姻法中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仍有一些方面亟待完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诉讼主体范围狭窄。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下,婚姻法中没有明确地说明赔偿主体,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等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造成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抚慰性质的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使有过错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那么在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如何提出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呢?
《婚姻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