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的条件及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以感情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惟一法定标准。这一裁判离婚的法定标准,其基本构成有两个方面:一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是调解无效。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整体,并存在内在的辩证关系。其中,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原因,是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实质性法定条件;调解无效是程序性原因,是感情确已破裂的表现形式,所以不能作为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
从逻辑上说,感情确已破裂的,...
被告黄某(女)拒签法律文书,拒绝出庭应诉的行为并不能阻止其与原告韦某的婚姻走向破灭。今年4月12日,原告以与被告分居多年感情破裂无法和好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本院受理该案后,将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黄某时,黄某认为只要不签收法院的法律文书和拒绝出庭应诉,就可以阻止法院判决其和原告离婚,经反复释明仍拒绝签收。本院依法将法律文书留置送达给被告后,在原定时间开庭,...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重婚行为的认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
妻子耍无赖拒绝归还丈夫生前所用的公司车辆,该公司将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归还车辆。3月4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陈女士返还该公司拥有的桑塔纳轿车。
2001年6月,某鞋业公司购买了桑塔纳轿车一辆,因工作需要,分配给了单位员工吕先生使用。2006年9月吕先生因病过世,按公司规定车辆回归单位。为了找回车辆,公司多次与吕先生的妻子陈女士交涉,但都没有结果。2007年8月,公司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做了与陈女士通话的...
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不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因此,离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上海市第一中42级人民法院抚育费纠纷判决书 :
民事判决书?
(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128号?
上诉人(原...
一对聋哑夫妻相互扶助走过了几十年,孩子都已经参加工作了,丈夫却因盗窃被判了十五年重刑。在丈夫服刑两年后,妻子愿意净身出户以求离婚。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以致信函的方式了解远在浙江服刑的丈夫的意愿后,调解结束了两人的婚姻。4月20日,妻子菊花与丈夫大卫离婚,在大卫老宅的所有房屋和财产均归大卫所有,菊花自愿放弃所有财产。
2005年,大卫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被送到浙江安吉服刑。在大卫服...
分居就能判决离婚吗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
法院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的区别 在法庭上,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解决: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像任何案件一样,调解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同意,而判决离婚一般是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进行的。
判决离婚与调解离婚相比较而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首先,对于一审的判决离婚案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但对于法院作出的调解离婚的,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不过对于财产部分的处理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李薇和祁刚结婚生有1对子女。却发生了祁刚因在婚前曾犯罪被判刑的事实。李薇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起诉提出离婚,子女随自己共同生活的诉请。虽然祁刚在法庭愧意真切,却仍挽不回妻子的离婚决心。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准予离婚,1对子女随李薇共同生活至18周岁止的一审判决。
愧疚男的真情表白
浙江的李薇和江西的祁刚2002年10月结婚,生有1子1女。2006年12月,祁刚因在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