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家住通州区的姜女士在国贸的一家外企上班,她和丈夫的户口都在外地,来北京已经8年了。这期间他们在北京买了房,还有了孩子,现在孩子已经4岁了。
但是近两年姜女士和丈夫的关系一直不好,现在两个人决定分手。
姜女士和丈夫都是湖北人,是在湖北老家领的,姜女士工作较忙,平时抽不出身回家办离婚手续。她给本报来电话咨询:自己能否在北京离婚呢?
个案分析
回户籍地离婚:最少花费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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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包括和法院判决离婚两种形式。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婚姻双方需就、财产分配等事项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是判决离婚,则提起离婚的一方须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被关押,如果能够与他见面,则可以与他协商协议离婚的问题。如果不能与他见面或者无法与他达成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律师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据此规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
现行的以“感情破裂”为准予离婚的实质要件,学术界几乎一致认为这不科学。一方面它不能解释有的离婚夫妇仍然有感情甚至感情很好,另一方面感情是个抽象的东西,法官要弄清感情是否破裂实在很难。因此,学术界提出了“婚姻(关系)破裂说”,主张用“婚姻(关系)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法律来说,应当严明、科学,“感情破裂说”不宜继续采用。“婚姻(关系)破裂说&...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三十三条)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3)判决不准备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市民小杨结婚六年因为妻子未能生育,而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据法官介绍,夫妻一方不能生育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
小杨和妻子小许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相处两年之后二人登记结婚。婚后,小两口感情很好,而且还购买了两处房子,日子过得很幸福。但结婚六年,小许一直未能怀孕,双方为此产生矛盾。今年1月,小杨开始与妻子分居,进而提出与其离婚,并...
江湖上有这样的传说,分居两年或者三年自断,这是错误。离婚和结婚一样,必须经过官方确认,经过法定程序。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离婚有两个途径,其一是夫妻双方可协商一致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其二是向法院提起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这说明,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中,结婚和离婚都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严肃的事情,我们应当用心去经营。
导读: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本文沪律网通过介绍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内容,为您解答了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条有哪些的问题,本文相关知识由沪律网栏目组总结提供。
,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
2005年3月23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因结婚六年无法生育子女而引发的离婚案件,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驳回原告蒋某(男)要求与被告韩某(女)离婚的诉讼请求。
蒋某与韩某于1997年秋天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双方相处得不错,在建立了感情的基础上,双方决定结婚,在婚前检查中韩某被查出患有子宫肌瘤,但这没有阻挡住两个年轻人追求幸福的脚步,1999年2月27日他们到民政部门登记领取了。婚后...
男方隐瞒精神病史,女方在得知情况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4月16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徐某离婚;婚生子徐某某由原告王某自行抚养至十八周岁;金手链、金项链、金戒指归原告所有;原、被告的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1996年上半年,原告王某、被告徐某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1月18日登记结婚。婚初夫妻感情尚好,1998年农历8月14日,生育一子。原告在外打工时间较多,儿子徐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