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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与他人怀孕,法院能离婚?
  我与妻子张某于今年五月结婚,七月份在检查身体时发现妻子张某已怀孕4个月。在我一再追问下,张某承认婚前与前男友曾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怀孕。我认为张某没有对我尽到忠诚义务,于是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张某不同意离婚。    请问:法院能否判决我们离婚?   法院不能判决你们离婚。原因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
诉讼离婚的诉权限制
  在法律许可离婚制度确立以后,对离婚诉权的限制首先是对过错方的限制,即在婚姻关系中造成婚姻不能继续下去的过错一方将受到法律限制。法律将离婚诉权赋予无过错一方。而无过错一方离婚诉权的行使也有严格限制,即基于特定事由才可以行使离婚诉权。否则无过错方也不得提起诉讼离婚。   如德国1981年婚姻法第42条规定:“配偶一方有通奸行为,他方可提起离婚之诉”;但“如配偶一方对他方的通奸行为曾经表...
外遇证据对离婚无效
***拿着一份特殊的公证书到南京某区法院起诉离婚并索赔,公证书里记录了老公和情人来往的数百条手机短信。而在过去的五年中,**曾花费数万元,聘请“私人侦探”取得一些亲密照片,屡屡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证据”。   花费数万元的证据“无效”   **说,老公并非第一次涉足婚外情,十年前刚刚生下女儿时,她就发现老公有情人。她跟踪老公至一个酒店楼下,冒着夏天的烈日,等了一个多小时后,...
夫妻一方的手机短信证据
  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这些材料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庭确认。   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   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送接收的时间、发信人的手机号码...
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有六大因素
 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到底要怎样确定,这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不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标准来确定,这就使得它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虽然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但是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让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实践中有一个大概的标准。  依据司法解释的内容和在审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具体做法,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
婚外情调查取证:五类至关重要的证据
  认定婚外情,五类证据很关键  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曲指可数。  间接证据不认定  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  一是"保...
离婚诉讼中的法定期限有多久?
当事人了解离婚官司中的有关法定期限,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
女方怀孕6个月,丈夫起诉离婚
  中律网法律咨询:我怀孕六个月,丈夫起诉离婚,请问法院会不会判离?如果等孩子生下来,女方取得了抚养权,是否可以请求男方一次性支付18年抚养费?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1)根据《婚姻法》第34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根据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诉讼离婚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
婚内保证书与离婚问题
婚内保证书与离婚问题张建民 按:友人受婚姻问题困扰多时,因向对方写过保证书,离与不离举棋不定,进退维谷。本人受托进行利弊分析,作为法律顾问全程指导操作,有理、有利、有节,友人全家甚是满意。据此随手写下几行文字,供借鉴。 一、关于是否同意离婚的考虑因素 1.1孩子的因素,婚姻的首要职能是维持人类自身生产的进行,两性结合和生育子女是婚姻的自然属性,生养子女需要稳定的两性结合和温暖的生活气氛,结婚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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