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28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谓过错系指: (一)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以夫妻名义则构成第(一)项所说的"重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
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
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称为上诉。上诉必须是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如果第一审法院还没有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不能直接提起上诉。
上诉必须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表示不服,才能向上级法院提出。
如果法院作的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
新《婚姻法》第46条:因一方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实施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实际的诉讼中,当事人往拄因为证据不足而达不到诉讼目的,因此,如何在此类诉讼中收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以下举五类证据供参考: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在重新计算期间内,再发生中断事由,则再次中断。其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如下几种:
1、提起诉讼。即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
虽然“打官司,请律师”已路人皆知,但打婚姻官司,特别是打离婚官司,律师能在其间起到多大作用呢?对于法院而言,判决离婚官司有一套法律适用的规则,再优秀的律师,有时也不能改变这个规则。比如,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没有三十二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一般法院第一次基本不会判离。当当事人手捧法院不予判离的判决书,回想交给律师几千、几万元的律师代理费,心里可能真的不是滋味!那么,打婚姻官司...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需要提交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立案,给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法判决。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但审判实践中,常有当事人因对顺延期理解有误而错过上诉期或申请强制执行期。如:张某于6月6日收到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其于6月16日向一审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一审法院当日向其送达了预交上诉费通知书,限其在七日内...
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写明。
"亲子鉴定"古已有之,最早出现于三国时代。其方式是"滴血认亲",认为"血相溶者即为亲"。《南史》记载着南朝梁武帝萧衍之子萧综滴骨认亲的故事:萧综的母亲吴淑媛原来是齐宫东昏候的妃子,因其貌 美又有才学,被武帝看中,入宫后七月即生下萧综,宫中都怀疑非武帝亲生,萧综长大以后,去盗掘东昏候的坟墓,刨出尸骨,用自已的血液滴在尸骨上,见其果真能渗入尸骨中,萧综半信半疑,后又杀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