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离婚案件都是两个人的事,没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先例,但有这样一个案例,王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在存续期间,由李某之叔出资购买一辆价值20万元的运输车辆,并以王某的名义入户,该财产的实际所有人为李某的叔叔。现王某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并以该车为要求分割,案件审理中李某承认该车系其叔叔的。此案在审理过程中,李某之叔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由向法院写出申请要求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对李某之叔能否...
夫有外遇后欲“甩妻”法院未判离 不久妻不堪折磨想起诉 夫称要忍半年———
张某与吴某结婚6年后,遇到了离异女子夏某,于是决定跟吴某离婚。今年7月下旬,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
由于没有达到离婚的目的,张某经常对吴某恶语中伤,有时甚至拳脚相加。吴某觉得这种日子再过下去实在没意思,于是在一次争吵时说出“我要跟你离婚”的话。不料这次张某却说:...
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着不当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形。如在没有查明一方当事人确属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适用公告缺席判决程序;或开庭审理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即进行缺席判决。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不当适用缺席判决,很可能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从而引发当事人不满、信访和上访...
1981年9月27日,喻甲与何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年12月8日补办。1982年6月29日,何某生育一子,取名喻乙。此后,喻甲因儿子和自己长的不像而开始怀疑喻乙并非自己亲生,总想通过化验血型来确定一下,但遭到妻子的否认。1995年初,双方又谈起孩子的事情。据喻甲陈述,当时喻乙身体不好,他向妻子提出第二天带喻乙到医院检查身体,并顺便化验血型,何某没有拒绝,并讲她已经带喻乙化验过血型,是B型,同时将自己在1981年曾...
我是漯河市居民,因我丈夫有外遇常年不回家,对我和孩子的日常生活不管不问,我想起诉离婚,但又听说谁先起诉离婚,谁在财产上就吃亏。请问,真是这样吗? 答:如果你反映的情况属实,在法律上应当准予你们离婚。如果你丈夫有外遇并有证据可以证明,在分割财产上你非但不会吃亏,反而会得到相应的损害赔偿。我国《》第6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的;2.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3...
我国《》规定,离婚是配偶生存期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手段,因此任何人如果想离婚,都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办理,否则,将不能产生终止婚姻的法律后果.但根据笔者多年来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经历,在与当事人的接触交谈中发现,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仍有相当部分人对离婚诉讼产生各种各样的错误认识,归纳起来其表现形式为:
错误认识一:先提出离婚者在财产上会吃亏,夫妻双方在案件诉讼中地位平等,离婚时,...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一对农村夫妻婚后不到半年因感情生变而恩断义绝,最终闹上法庭。令人费解的是,婚变的原因是这位“准母亲”在未能征求丈夫的同意之下,私下去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打工爱情”如履薄冰
两年前,18岁的阿朵离开钦州市钦南区农村来到广州市打工,和她一起来这里打工的同乡常常结伴来找她聚一聚。
其中,有一个叫阿荣的打工仔,因他家与阿朵在同一个镇的农村里,两家只隔一...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才准予离婚。
《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向...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马 均
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在我国广大农村人口出现了“南漂或者北漂”现象,他们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婚姻状况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突出表现为离婚案件逐年增多,离婚率上升。家庭的不稳定,势必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从而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在现阶段,离婚已不再是一个纯粹的个人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为了加强对农村离婚案件的审理,发现和解决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