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公民明的认定大陆公民与台湾地区公民在大陆申请结婚,如果台湾地区公民出具的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中有证明其离过婚的离婚证明,其离婚证明应当是:一、离婚证明系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果离婚的一方是大陆公民,该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应申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定方可具有法律效力;二、离婚证明系外国登记离婚证书,该离婚证书应当经驻在国公证机关公证,该驻在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
港澳台、外籍人士协议离婚的程序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
问:我爱人在国外生活已快3年了,一直未回国。目前,她已同意与我离婚。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答:民政部门受理的是协议离婚。上述情况应通过法院来解决。 当事人可在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并公告与女方离婚,在女方缺席的情况下,法院可判双方离婚。
外国法院不予承认的离婚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经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承认: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判决违反我国法...
问题:我于2000年2月结婚,我丈夫是日籍华人。结婚后,我一直生活在北京,他经常两地来回跑。由于他投资在北京所以这段时间他来往比较频繁,2008年,他在北京投资的项目结束后,他就回了日本。以后就很少与我联系,彼此很长时间就失去了联系,他也没有尽到做老公的一些义务和责任,我要求搬到日本住,他说以后还要到北京投资推迟让我和他一同去日本和他同住,所以俩人也没什么感情存在,我们也都认为双方感情出现破裂。去年底,我...
子女权是指监护人父(母)对其子女所享有的、对有关子女权益的问题进行决策(法定监护权)以及对子女生活进行照料(生活监护权)的法定权限。在父母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双方需对子女监护问题达成协议或由法庭根据子女最大利益原则进行判决,通常的安排是由父母一方获取对子女的监护权(包括法定监护权和生活监护权),由另一方父母获取对子女的适当的探视权;但也有可能是父母双方均获取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由其中一方获取...
涉外婚姻中关于离婚的有关法律知识涉外婚姻并非都是十全十美。从普通公民到各类明星的涉外婚姻,很少白头偕老,更多的是中途裂变,走上另一条———离婚。对此,我们应该慎待。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法律对有哪些规定?(一)一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证明书、送达回证以及其他司法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时,若该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
过错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提请离婚时,必须能够提供适当的证据证明对方配偶存在过错,从而才可获取法庭离婚判决。目前,美国仍有35个州许可过错离婚,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过错为通奸、残酷、遗弃配偶、被监禁、性无能以及无法治愈的精神疾病等。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的规定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必须符合最高人民院2000年法释第6号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的第6号法释对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中作了如下的几点规定:一、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无论其婚姻缔结地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人民院都应当受理;二、如果外国法院是在申请人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当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