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之前的9月30日,是离婚的好日子。这对中国历来盛行选择幸运节假日举行婚礼的传统来说,无疑是一种扭曲。
离婚率上升原因
许多年长的中国夫妇长期忍受着无爱的婚姻,如前文中所说,注重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新的颁布,为他们避免羞耻感寻求解脱提供了出路。但负责“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的鲁英女士说,年轻一代的夫妇比较少关注羞耻感,个人主义和生命意识的觉醒,使他们更多地注意婚姻中是否有足...
李军旗诉刘洁纠纷一案--原告属法国籍,时,被告当庭反诉要求给付扶养费用,法院如何判决?
案情简介:
原告:李军旗,38岁,法国国籍。
被告:刘洁,30岁,现住杨浦区兰州路12XX弄XX号203室。
原、被告2001年经人介绍相识,在认识不到三个月后,原、被告于2001年4月2日在上海领取,婚后因双方性格、生活习惯差异太大,争执不断,2002年8月,被告从法国回国后,双方正式分居。
2003年8月2日,原告向上...
经过立案审查,上海静安区法院受理了法国人吉瑞德(Guichard EricPierreThierry)诉索菲亚(Guichard SophieVaierieSigoleue)的离婚案件。这是本市法院20多年来所遇见的第一次纯正案件。据吉瑞德介绍,他与妻子索菲亚均系法国国籍,双方于1998年9月18日在英国结婚,缔结时约定实行完全分产制,他们婚后育有一女现年5岁。2000年10月,吉瑞德到上海工作,妻子索菲亚及女儿一块移居上海居住至今。婚后,双方因性格等因素,时有争执...
一、涉外亲子关系的法律冲突亲子关系,也就是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或收养等法律事实而产生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人身和财产关系。
二、父母与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
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怀孕而在婚姻解除后所生子女。关于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确定婚生子女的准据法
1、适用生父属人法
2、适用父母属人法
3、...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涉外诉讼管辖的原则有以下三项: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所谓实际联系,是指诉讼主体、客体、内容中某方面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事实的联系。 (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都可约定管辖法院,这也是国际上所承认的一项原则,即协议...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オノ夜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结婚问题上,采用的是行为地法的原则,不论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均以婚姻成立地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适用中国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的,适用相应国家(地区)的...
核心提示
新建县一位男保姆与在南昌工作的意大利雇主结下深厚的友谊,为了帮自己的男保姆改善生活条件,雇主在临终之前将自己的一套房子作为遗产赠给保姆。尽管有效,但由于涉及到中国的与该外国公民所在国的法律是否存在冲突的问题,该保姆迟迟不能继承遗产,使得男保姆十分尴尬。
意外邂逅 热心人做了男保姆
罗小根家住新建县流湖乡,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他温和善良、乐于助人,可家境贫寒,一直靠烧木炭...
《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这条规定有一个解释: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 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
被质疑的离婚赡养制度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大多数州开始实施离婚赡养法律之际,正是美国离婚率高涨、女性收入远远不如男性的时候。因此,加利福尼亚和马萨诸塞这些州,都规定赡养费应该终身支付。美国各州的赡养法律目的是帮助那些离婚后没有工作或收入较少的一方。很多州允许接受赡养费的一方可终身享有该权利,除非对方或去世。支持者认为,这些钱是用以补偿为家庭而牺牲了事业的一方,特别是中低收入的女性。反对者则一直呼吁...
张笑梅诉刘祟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涉外)----一方向在国外的另一方追索抚养费,律师如何代理?
案情简介:
原告:张笑梅,女,33岁,住上海市杨浦区常阳路XX弄109室
被告:刘崇,男,43岁,德国国籍,现住XXXXX str. 4 Hoetory Germany
原告之母张洁于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被告,原告之母初婚)婚后,于2001年育有一女张笑梅。被告在结婚后不久,即返回德国工作,每年回沪三、四次。自2002年始,再未回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