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呈请人在那里结婚,只要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即可在香港申请离婚: 1. 在递交离婚申请书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以香港為住所地; 2. 在递交离婚申请书之前三年,婚姻的任何一方,已经常居住在香港; 3. 在递交离婚申请书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与香港有重大的联繫,例如在香港工作。
十四章婚姻家庭第二节离婚一、离婚的管辖权1、以当事人住所或居所作为确定管辖权根据的原则英国规定:只要配偶一方于离婚诉讼提起之日起在英国有住所,或于此前在英国设有一年以上的习惯居所,英国法院即享有管辖权。美国把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赋予原告提起诉讼时设有住所的州的,而且只要原告一方在该州有住所地即可,但须已采取合法方式给配偶他方送达了传票并提供了出庭应诉的机会。欧洲大陆也有国家采取此原则。如瑞士规定下...
作者:陶一鸣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我国的涉外婚姻也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国情、经历、教育状况、意识形态以及人生观等方面的差异,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也相对较高。对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我国规定,如果该离婚案件是由我国法院受理,则适用我国法律;如果是外国的法院受理,则适用该国的法律。因此,对于涉外离婚的当事人来说,了解我国法律规定的同时了解有关国家的法律,是十分必要的。笔者常年在新加坡从事法...
(199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3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条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第二条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离婚女子两年三打离婚官司,丈夫出国留学第二年后便失踪,44岁的女子文青为了解除婚姻,两年多来费尽周折,终于打赢了这场跨国离婚官司。昨悉,(武汉)洪山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准予文青离婚。 今年44岁的文青是洪山人,目前在德国留学。1990年底, 她与匡某登记结婚。1997年,匡某到美国留学。次年4月,文青突然收到了匡某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法院起诉与她离婚的离婚判决书。其后匡某便再无音讯。 2006年,文青向武汉市...
一、涉外婚姻的概念: 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文书送达问题: 1、如果涉外离婚当事...
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颁布单位】民政部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号) 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边民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边民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毗邻国边界线两侧县(市、区)境内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毗邻国就双方国家边境地区和边民的范围达...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一条 为加强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办理婚姻登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陆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所称台湾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
戴錫崑律師著 理想的婚姻是夫妻白頭偕老,相敬如賓,同享天倫之樂。事實上,很多人卻要面對不理想的婚姻,或受到婚姻暴力,或面對愛情不專一的伴侶等,婚姻走向破裂。 何黃戴律師行特別編寫此單張,為婚姻遇上不幸的一群,提供一些婚姻法律知識,幫助他們面對此不愉快的事實。 離婚原因及事實 許多人誤解要分居兩年,又或需要對方同意才可離婚。事實上,只要婚姻已破裂致無法挽救的程度,夫妻任何一方均可提出離婚(下稱「呈請人」)。 呈...
民政部 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 1983年12月9日 民〔1983〕民133号上海市民政局:1983年10月28日沪民社(83)第80号来文收悉。经商得外交 部同意,答复如下:一、长期居住港澳的外籍华人申请与内地公民结婚的,对持有其国籍 所属国证明的,应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办理;对持有港澳有 关当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可参照《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