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 5、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的合法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
答:当事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又以第四十六条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只要当事人未离婚协议中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注意一定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
答: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协议可撤销和变更的理由规定为“欺诈、胁迫等”,说明其并不仅限于欺诈和胁迫。
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常会难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所以,人民法院在确认协议可撤销或变更时,不能轻易将协议中一方放弃主要...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毕之后,如果想要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后一年之内向法院提出,否则法院不会支持。当然,如果当事人已经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明确表示放弃索赔的权利,后来却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得到赔偿的,人民法院也是不会支持的。 参考法条:《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
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应该更为方便。如果方法得当,所需费用仅为五十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如果安排得当也不用一个月。另外...
答: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都理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基于这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中律网网友提问:我和丈夫马上要离婚了,丈夫是一个律师,请问我和他是协议离婚的,那么我们在离婚协商要注意哪些问题,以免我吃亏?
中律网张焕瑜律师回答: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 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原因应作出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所以,只有在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均有协议得以处理的前提下,双方才能够自愿离婚。
需要指出的是,在离婚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日后因为不履行而产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已结婚五年,老公现在国外做博士后,可能还要一两年才回国。如果提出离婚,是否可以协议离婚的,但不知道他回国之前我们是否可以领到?
答:协议离婚必须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所以你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