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是我国公布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一周年。昨天,一封由5000个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下称“非独”)的家庭联名上书的建议信——《非独家庭要求全面放开二胎的建议信》,分别寄往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国家卫计委。
“非独”家庭心声
在这封建议信中,5000个非独家庭呼吁全面开放二胎;同时立法保障全体公民的二胎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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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先生:我与妻子婚后几年未生育子女,经过权威医院的鉴定证明自己有生育能力,就要求妻子进行检查,结果妻子告诉我自己不愿意生孩子,想成为“丁克家庭”,所以婚后悄悄采取避孕措施。我只能想办法慢慢做妻子的工作。不久以后,妻子意外怀孕,在未得到我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到医院做了终止妊娠手术,我能否以此为由起诉离婚?
高律师:生育权应是夫妻双方就生育问题达成一致的行为,男女双方均有生育权,但生...
11月12日,是我国公布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一周年。一封由5000个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联名上书的建议信———《非独家庭要求全面放开二胎的建议信》,分别寄往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国家卫计委。在这封建议信中,5000个非独家庭呼吁全面开放二胎。(据11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
作为一种公民生育权,继双独两孩之后,单独两孩政策也已实施一年,接下来公众期待的当然是两孩政策的全面放...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各省市都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条例保证法律的实施,《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能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该条例一出台,在全国引发了关于独身者或未婚者是否应享有生育权的一场大讨论。笔者认为,生育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和人格权,与婚姻状况没有必然联系,无配偶者当然享...
由于女性在生育方面所具有的天然优势,因此理论上存在一种只有女性才享有生育权的误解,忽略了男性的生育权。对于男性是否生育权的主体,目前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笔者认为,男性不仅是生育权的主体,而且与女性具有平等的生育权,这种平等不仅是形式上的平等,也是实质上的平等。具体理由如下:
1、生育权的基本人权、人格权属性,决定了男性当然享有生育权
如上所述,生育权是所有自然人与生俱有的一项天赋人权,...
中国的《民法通则》、《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收养法》、《母婴保健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对公民享有的生育权利都作了具体规定。特别是有关国家和公民生育权利益发生冲突方面,对公民享有的多项计划生育权利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为计划生育人权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保护。
生育权和行政法规中的公民计划生育权利主要有:
(1)依法生育权;
(2)不...
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生育自由
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
自由地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力。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
男女双方在繁衍后代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一方生育权力的实现不得妨害另一方的生育权利。
从理论上说,繁衍后代是男女双方...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社会对生育权问题提出的新的观点,就是自由且负责任的行使生育权,强调夫妻和个人对子女、家庭和社会的 “责任”,强调夫妻在行使生育权时,要考虑到将来子女的需要和对社会的责任。从这...
小朱和小唐(均为化名)同居期间,小朱因宫外孕入院治疗,并进行了输卵管切除和结扎术。尽管两人在老家举行了婚礼,但今年年初他们决定分手。
之后,小朱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再无法正常受孕。近日,她向汉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小唐剥夺了自己的生育权,索赔11万余元。
两人同居期间,她曾堕胎3次
同是1991年出生的小朱和小唐是在2008年相识的。那时,小朱通过QQ网聊认识了小唐,两人便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叶子和刘刚经人介绍订了婚,相处一年后,两人结婚,婚后两人外出打工。由于两人在不同的工厂上班,每天早出晚归,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很少,沟通交流也就很少,感情随之也就淡化了,矛盾逐渐增多。之前,两人一直没有生育,双方老人一直催促,两人也希望有个孩子能缓解一下双方的关系。2010年年底,叶子怀孕了,然而刘刚对叶子的态度并没有转变,甚至酒后常对叶子拳打脚踢。叶子伤心之余决定和刘刚离婚,于是去医院做了人工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