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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不顾反对生孩子 男人称其侵犯生育权拒抚养
  她明知道男人有家室,却不顾他反对生下了儿子;而这个男人要的也无非是片刻欢愉,对于孩子,他不想要,更不想支付抚养费。   没有固定收入,女人一怒将这个好了两年的男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支付每月3000元的抚养费。   然而,法庭上,男人却表示,自己一直反对孩子的出生,女人生下孩子,是对他生育权的侵犯。   昨天,北仑法院审理判决了这个案子。案子原告小何、被告韩某都是第一次走进了法庭。   不顾男人反对...
丈夫以侵犯生育权为由索赔行不通
  “她背着我打掉了孩子,这么大的事不和我商量,要不是我发现了她做手术的收费单,还被她蒙在鼓里。”昨天,硚口的王先生拿着一张人工流产手术的收费单找到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咨询。   王先生介绍,他与妻子两个人都有很强的事业心,前些年两个人为了工作一直没有要孩子。随着年纪渐长,王先生渐渐开始羡慕起周围有儿有女的朋友,也希望早日能有自己的孩子,可妻子一直以事业为由,回应他顺其自然,有了自然会要...
女性单方面决定生育不构成对男性生育权的侵犯
  赵某(女)与许某(男)于2000年相识。2001年8月,赵某在医院生育一子,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女方抚养,经鉴定孩子为许某之子。2013年8月,赵某起诉许某,要求其承担孩子择校费用10500元的一半。   许某辩称,双方不存在任何婚姻关系、同居关系或恋爱关系。2001年8月,孩子刚刚出生时,女方找到我所在单位,要求我承担责任,但当初是女方选择让这个孩子出生,女方在孩子抚养费的负担上应承担更多的责任。此外孩子作为外地学生,不...
丈夫不愿生育 妻子能否要求离婚
  网友“紫色沙漠”:我带着前夫的儿子嫁给了现任丈夫。新婚之后,我还想要生一个孩子,但是丈夫却以年龄大为由不愿意生育。我和他已分居半年之久,他不愿意离婚,请问,我可以申请离婚吗?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男女双方均有生育权,但生育权首先是一种选择权,既可以生也可以不生,不能强求。生育权属于人身自由权的范畴,作为妻子无权强迫丈夫为其生育,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
丈夫不愿收养,诉讨生育权无果后离婚
  小张夫妇结婚已有4年,其间,小张曾先后3次怀孕,但都因身体原因终止妊娠。多次流产对小张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让她最终决定不再生育,并打算抱养一个孩子。然而,让小张没想到的是,一直很疼爱自己的丈夫在得知这个想法后却反应很强烈,多次劝说无效后,丈夫提出了离婚。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明确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法律给了女性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如果夫妻双方在生...
加班侵犯女职工生育权 山东明确处罚基准
  “被加班”、侵犯女职工生育权、未按规定发高温补贴、招用人员违规检测乙肝……根据山东省人社厅近日下发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这些违反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的行为今后有了处罚裁量基准。   山东省的这套新规有效期至2015年底,明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达到60小时以上的或者强迫加班的,人社部门...
山东新规保障女职工生育权 哺乳期上夜班可罚款
  山东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裁量基准涉及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就业培训以及劳动监察等四大类57项,涵盖了"被加班"、女职工生育权等不少劳动和社会保障热点领域,有效期至2015年底。   新规明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达到60小时以上的或者强迫加班的,人社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并以每人300元以上5...
男性的生育权应该如何保护
  原告张某(女)诉被告高某(男)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其和被告婚前认识时间短,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经常发生口角,特别是在其怀孕后,被告对她不管不问,从没有关心过她,故请求和被告离婚,由被告返还其嫁妆。   被告高某辩称:其和原告经人介绍相识,经过近一年的了解,彼此对对方都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感情也逐渐升华,在此基础上,二人领取了结婚证,并举行了典礼仪式,但婚后其家中的生活和原告想象...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如何规定的
  什么是探视权?   探视权,也称探望权,是一种亲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母或父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我国200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时吸收了英美法系的探视制度,填补了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空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
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法律思考
  夫妻协议离婚双方有关身份资料的准确性问题   (1)不要按照自己平时的书写、称谓习惯填写这些资料。   (2)如果涉及曾用名、别名等内容的,也应该据实填写清楚。   夫妻协议离婚双方离婚原因的问题   因为协议离婚,一般情况下是当事人友好分手,所以,通常的做法是把离婚原因表述为“性格不合”等平和的原因为宜。但是,如果离婚的原因对当事人今后的生活、工作或者学习方面有重大影响的,当事人还是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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