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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的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
探望权的行使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
探望权的特征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
离婚了,要合法行使探望权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婚双方对子女的探望权纠纷也逐年增多。许多人在离婚时由于忽视了对孩子探望权的主张,直到出现探望权纠纷时才向法院起诉。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后的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笔者在此重点提醒探望纠纷的解决之道   对于探望纠纷,目 前有两个解决途径:   1、事先协商   当事人在离婚的同时,为了日后在子女探望权问题上不产生纠纷,应该对如何探望子女、探...
浅析探望权的执行难问题
内容摘要:2001年4月28日,我国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第38条规定了离婚父母对子女有探望的权利,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探望权制度。这一规定强化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权的保护力度,为人民法院处理探望权纠纷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探望权在理论上怎样理解,重点是在实践中如何应对探望权执行难的问题,本文试图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 探望权 执行 执行难 一、 探望权的含义 ...
探望权纠纷
 赵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并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女赵小莹。2000年4月双方协议离婚。协议约定:8岁的赵小莹随孙某共同生活,赵某每周探望一次,探望时间为周六或周日,自上午8时起至下午6时止,时间届至,赵某应立即将赵小莹交还孙某住处。赵某每次接女儿回来后,都给她买好吃的,并带她出去玩,父女感情非常融洽。后赵某因酒后打架被拘役3个月,拘役期间赵某多次要求孙某带赵小莹来看他,均没有得到孙某的...
孩子能否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
  所谓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可以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各方仍要承担和享有对子女抚养、教育、关心成长、探望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权利的法定行为,受法律的保护。   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并非仅仅是对子女的看望...
当事人能否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
  案情   张某与李某原系一对夫妻,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婚生儿子张某某(8周岁)由父亲张某独立抚养至成年,对李某行使的次数、方式作出如下约定:如张某某在当地读书、生活,李某每年可以探望3次,如在外地,则不予探望。不久,张某到外地务工并将张某某一起带往该地,在该地就读、生活。后李某思子心切,希望探望儿子,张某以儿子在外地为由拒绝李某探望,因此李某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探望其儿子。   分歧   对该...
叶某、欧某、李某探视子女权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66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叶汉明,男,1972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兴业新村E11座501房。   委托代理人蒋建平,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欧志苗,女,1975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庆源坊92号1座401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杏满,女,1950年1月23号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禅城...
浅议探视权的强制执行
  所谓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非抚养一方行使探望的权利。探视权起源于英美法系,为处理离婚后父母探视子女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各国立法和法理所接受。我国婚姻法在修改时,正式把探视权规定为非抚养子女一方父或母对子女亲权中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规定了抚养子女的一方具有协助的义务。这个规定弥补了我国婚姻法中探视权制度的缺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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