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法律对探望权的规定并不完善,仅见于《婚姻法》。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其他情形下的探望权,例如儿子去世后,爷爷奶奶对随母生活的孙子的隔代探望权,法律没有直接的规定。没有规定,并不意味着没有隔代探望权,此时,法院应当依照法律原则和精神...
摘要:婚姻法以法律的形式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的子女探望权作出规定,为人民法院处理探望权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婚姻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受理的以探望权受侵犯、或以不能行使探望权而拒绝承担子女抚养费、或因行使探望权被妨碍而要求更变子女抚养权的案件也明显增多。下面就来介绍一起关于探望权受侵犯的案例,看看婚姻家庭律师如何分析。
网友问:一年前我离了婚,法院把5岁的女儿判给了她妈妈,每月我可以探望一...
导读:夫妻离婚后,子女仍然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子女,这种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血亲关系,不因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通过探视权的行使,子女与探视的父亲或母亲之间能够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使子女获得平时单亲抚养下所缺少的另一方的关爱,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离异夫妻把孩子当...
离婚,不仅让昔日恩爱的恋人因为财产、感情发生纠纷,关于孩子的探视权问题更成为双方的“后遗症”。为了打赢这场“亲子争夺战”,当事人一方“躲猫猫”、“打太极”等招数层出不穷,不少离异夫妻都把孩子当作惩罚报复对方的武器,拒绝对方探视孩子。虽然婚姻法对探望权有明确规定,但由于规定过于笼统,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想看孩子非常困难。本文小编将要探讨的是在实践中探...
离异后,探视权为何难执行?《婚姻法》明确规定探视权,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被剥夺探望权的案例却时有发生。虽然法律上对探望权有明确规定,但由于规定过于笼统,探视权纠纷案还缺乏强制执行的有效措施。经办法官表示,对于普通的债权案件,被执行人不自动履行的,法院可以采取银行扣划、扣押物品甚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
导读:探望权是人类文明的体现,对子女心理健康和亲情的感受以及平衡发展均有利,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子女的权利。本文沪律网婚姻法编辑将要介绍的是探望极的概念、特征、行使权力、中止与恢复的情形、强制执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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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的概念
探望权的特征
探望权的行使
探望权的中止与恢复
探望权的强制执行
正文:
探望权的概念
探望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
导读: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在权利人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暂时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探望方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时,直接抚养方或者子女自己可以到法院要求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中止探望权的原因有几种?中止探望权申请书怎么写?
一、中止探望权的原因有几种?
中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结合司法实践,...
导读: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变更探望权主体。并且将子女规定为探望的对象,只能被动的接受探望。
一、探望权的中止与恢复的情形
协助有探望权的一方实现探望权是直接抚养子女方的义务。直接扶养方不能禁止、阻碍其接触子女,以牺牲子女的需要为代价惩罚对方。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可请求法院中止其探望权。对中止探望的条件《婚姻...
导读:有一位离婚女士,来找律师咨询,他与前夫离婚了,孩子由她抚养,前夫再婚了,还要来看望孩子,她不想让前夫看望孩子,问是否可以?前夫再婚后还有探望权吗?
《婚姻法》对探望权的规定
这位女士咨询的问题是关于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一方对于孩子的探视权问题,也叫做探望权。《婚姻法》对此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一,这一规定明...
导读:探望权,属于家庭关系中亲权的范畴。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生活上的照料、身体健康和人格权利上的保护、思想道德上的教育培养、行为上的管束及财产上的管理等权利和义务的集合。那么,夫妻离婚后,应如何正确行使探望权呢?
沪律网律师解答: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