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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离婚后,继母仍可以抚养女儿
再婚夫妻结婚后,男方和前妻所生的女儿跟随两人共同生活,在男方出国务工期间,均由女方抚养,如今双方因感情不合而向法院起诉离婚,女儿表示愿意跟随继母一起生活,法院审理后支持了这一请求。 原、被告均系再婚,被告与前妻育一女丁某,现年15周岁。原、被告登记结婚后与丁某共同生活,二人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初感情尚可,后因生活琐事致夫妻感情不睦。后被告至非洲打工,五年后才回国。被告在非洲打工期间,丁某由原告...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31条裁判规则(2016)
  一、孩子判给谁?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
男子再婚后才发现自己先天无精 与前妻已生子
  据法院方介绍,赵锋与简韵因婚前恋爱时间过短,婚后两人发现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经协商,原、被告到丹阳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婚后生育的儿子小彬跟随赵锋生活,赵锋也没有要求简韵承担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   几年之后,赵锋又与他人恋爱结婚,两人想孕育爱情的结晶。然而,两人努力一年多,仍未能怀孕。于是,赵锋和妻子四处求医问诊,后经苏南一家权威医疗机构确诊,赵锋不幸患有人们通常所说的&l...
父母为争女儿抚养权打官司 法官:以孩子意见为准
  父母离婚2年,因母亲以其父亲经常留宿他人,女儿的安全受到威胁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近日,黑龙江逊克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先生与王女士于2014年在法院经调解离婚,双方商定大女儿由母亲抚养,二女儿由父亲抚养。现原告认为,被告不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故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被告辩称原告没有住所,不能抚养孩子,且被告对孩子很好,不应该变更。经法庭调查,孩子要求同母亲...
仗义男帮怀孕女后被迫上法庭 诉请确认女儿非亲生
  结婚5个月,小两口的宝宝呱呱坠地,这本是一桩喜事,但女儿出生2个月父母就闪电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妈妈阿婷携带抚养,所需抚养费由阿婷全部负责。三年过去了,爸爸阿杰将女儿告上了法庭,经过亲子鉴定,佛山禅城法院判决阿杰和“女儿”不存在亲子关系。   令人吃惊的是,以上这些都是设计好的桥段,而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给一个未婚妈妈的女儿上户口。   “小两口”闪婚闪离,男方诉请确认婚...
“隔代抚养”:造成损失应否赔偿
  2010年,朱先生夫妻的儿子出生,全家人都非常高兴。次年,朱先生的妻子突发重病,抢救无效后死亡,他只得独自承担起抚养儿子的责任。由于朱先生所在企业经营困难,其收入较低,为此,岳父母主动担负起照顾外孙的责任,对此,朱先生心里一直非常感激。去年5月的一天,岳父带着4岁的外孙外出散步,偶遇退休前的老同事,两人只顾聊天,一时间竟忘记照看外孙。直到有人惊呼,老人才发现外孙独自玩耍,跑到了道路中间,被一辆小...
可拒绝抚养私生子吗
  私生子与生母一起生活,生父拒付抚养费,生母多次讨要未果诉诸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生父不仅给付拖欠的抚养费,每月还应给付定额抚养费。下面提醒您非婚生子女是否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案情   刘某本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一次外地出差偶遇ktv服务员何某某,并与之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不久何某某就怀孕...
变更抚养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2005年底李女士与史先生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因李女士经常出差,故儿子由史先生抚养。李女士在周末及寒暑假期可以接走儿子抚养。但,双方离婚后,史先生不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根本不让李女士见儿子,更不让李女士将儿子接走抚养。无奈之下,李女士找到了雄志律师事务所王永灵律师。王律师经调解无效后,代理李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变更子女抚养权起诉状   原告:李×,女, ×年&t...
捡到弃婴不符收养条件
  4月16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请求解除收养关系案件作出判决:被告张某因不符收养条件等将孩子归还原告林某、杨某夫妻抚养,林某、杨某夫妻支付被告抚养补偿费6.5万元。   张某生于1970年,未娶妻生子。2008年8月一天,他在本村小学门口捡到一个刚出生的女婴,取名小芳,想将她抚养成人老有所靠。由于张某不懂法,没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去年年初孩子亲生父母林某和杨某突然找上门来,称孩子是他们的,要领回去抚养...
女子患精神病放弃儿子抚养权向男方索赔偿
  女子按农村风俗“出嫁”后,生育一子,后因复发精神病与男子分手,不久后又为孩子抚养等问题闹上法庭,要求男子赔偿。近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王某(女)与被告张某所生儿子由被告抚养;被告张某一次性给予原告王某经济帮助2万元。   2011年,年仅18岁的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时年20岁的张某,两人情投意合,相识半个月后便按农村风俗办了酒席,开始同居生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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