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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我爷爷和奶奶有一天使用权的房屋,他们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现有房屋的承租人是爷爷,户口簿上只有我爷爷、奶奶和我三个人的户口。请问,如果爷爷和奶奶百年以后,他们的三个子女可以继承房屋吗?如果现在我就把承租人变成我本人,也把使用权买下变成产权房,如果他们百年以后会有遗产纠纷吗?
使用权房屋承租人实际是向有关单位租赁房屋,只是租金实行国家标准,而不是市场定价,所以这本质上来说,还是租赁关系,因此使用权不能继承。如果你把房屋的产权购买下来,则登记的产权人即是房屋的所有人,你爷爷和奶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在他们过世以后,对房屋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