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设立A公司和B公司,均有乙丙出资,三人股份都为1/3。因经营情况有变,现A公司为甲一人控股,B公司为乙丙控股,乙丙向甲追索当初的出资款。甲如何给付?
不用给付。除非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或满足法定公司终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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