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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我家于1995年分得公房一套,当时我姐和朱某办了结婚证,朱某也在调配单中,他们于1997年离婚。期间朱某从未在这套房中实际居住过,户口也从未落户过。 现在这套房还是租赁房, 请问朱某对这套房拥有怎样的权利? 现在朱某在这套房中有居住权吗? 朱某是否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强迫经济赔偿? 谢谢
朱某的户口如果已经不在房屋内,原则上,他对房屋就没有什么权利,更不可能主张居住权。如果朱某的户口还在房屋内,那就比较麻烦,毕竟是公房,和户口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