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需要继承他的遗产,老人有5个子女,其中有一个兄弟在国外并口头表示愿意放弃继承权,但他没有时间回来,而公证处一定要他本人到场签字放弃,怎么处理?
放弃继承权,需要本人到相关机关,以书面方式表示。如果本人不到场的,则需要出具公证的委托书;本人不在国内,则需要中国驻其所在国的领事馆或大使馆出具其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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