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签订了一个分期借款的合同,他借款分3期给我,每个月给一笔,利息按总借款数给。但他只给了我第一期的借款,后来就不愿意给了,我还需要按总借款数给他利息吗?
不用,根据实际到手的钱款数额,来给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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