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租赁公司借的电动自行车跑外卖,但车被偷了,我也报警了,一直没有找到,我也就没有再付租金,已经有1个多月了。租赁公司要我赔偿5000元,还要付这1个多月的租金,合法吗?
合法,从租赁关系角度看,你丢失租赁的物品,当然要赔偿。另外,在租赁期限内,你也需要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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