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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本人通过股权众筹平台上海JK投资 参与上海ZKB公司的股权投资,增资协议上说明所得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结果目标公司ZKB用募集来资金偿还了债务,然后JK投资把ZKB告上法庭,2019年二月宣判ZKB归还投资人投资款和年化12%利息,但ZKB无资产可执行,我的想法是想把上海JK投资以及当初JK投资委托的收款的平台ZX XLC,这两家平台公司告上法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我15年12月投资了20万,如果加上其他投资者的话 得2000多万,我的想法是告两家融资平台都得承担相关责任,两个平台只管收管理费,不做尽调,审计报告都有有问题的,可否告两家平台,谢谢!
这个需要根据你和平台之间的协议,以及具体投资项目的相关协议,来分析对方是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或其他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