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想协议离婚,但他提出我们共有的一套房子要留给儿子。我怕如果离婚后房子给了孩子,我还有居住权吗?
房子给子女,即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虽然产权在赠与之后发生了变化,房子成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基于财产的来源、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等,即便父母已不是房子的所有人,但如果父母如居住困难,或无处居住等情况,仍可以居住在其赠与子女的房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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