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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您好, 父母均已病故, 有子女三人, 留下房产一处,产证上是父亲名字。 这套房子是当时公房改建有偿回搬房, 回搬时由于原拆原还的面积不够, 还另外支付十几万(因为一个阁楼给老大结婚用了), 父母, 老二,老三户口均在里面。 老大当时已结婚, 凭着当时父母改建前给的小阁楼动迁, 另外分得了动迁房。 现在子女在处理父母的房产时,存在分歧。 作为子女是均等分父母留下的房子呢还是老二老三先析产后再均等分? 请大律师帮忙分析, 谢谢!
房屋是你父母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你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根据你的陈述应该是你们子女三人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