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偷了自己亲戚家的东西,被亲戚发现了,亲戚扬言要去派出所报案。请问,在亲戚还没有报案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主动将东西交到派出所,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主动将盗窃来的东西上缴,只是一种有可能被认定为自首的行为,并不影响对于盗窃行为本身定罪的认定。至于如果满足其他不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于处罚的情况,则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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