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租房过程中,因家中有急事,不租了,房租是否要再付呢?

去年11月份我和房东签了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我支付了1个月押金并根据约定按期支付租金。最近,我家里临时有事需要提前走,不能租下去了,合同上说我提前解约,押金不予退还,押金我不要了,那房租我是否还需要再付下去呢?

律师回答
尤辰荣律师
咨询电话:13370011000

您好,您需要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如果由于您的原因不租了,要承担违约责任,押金是拿不回来了,但租金根据实际租赁和控制房屋的情况给付,不租赁使用房屋,就不要再付租金了。

点赞(0) 2018-09-19
战先生 提问于 6 年 以前

去年11月份我和房东签了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我支付了1个月押金并根据约定按期支付租金。最近,我家里临时有事需要提前走,不能租下去了,合同上说我提前解约,押金不予退还,押金我不要了,那房租我是否还需要再付下去呢?

推荐律师

推荐律师
  • 律师姓名:尤辰荣律师
  • 手机号码:13370011000
  • 微信号码:lawycr 推荐律师
  • 邮箱:lawycr@qq.com
  • 执业证书:13101200410268604
  • 执业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