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我租了一套房子,租期是两年,要到2021年4月底。月租金2500元付三押一。可上月底房东说房屋卖了,要我在一周内搬走,如果我搬走,房东应该赔偿我哪些损失?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出租方出售房屋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果出租方强行要你搬走,需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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