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且给付了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起诉从11月15日开始,但我家里发生突发事件,不能再继续租赁房屋,可以要求退还已付的钱款吗?
虽然租期还没有开始,但你已经签订了相关合同,就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你不履行合同的理由一般是不成立的,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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