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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我和老公结果刚满两年,有一女儿刚六个月,婚后共同财产有一套房屋登记了个人名字,有20多万的贷款,现在男方还贷,10万现金结婚彩礼在我手里。现两人因感情不合要离婚。请问您法律上如何判,财产如何分?
你们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如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达成一致协议的,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不能协议的,女方随时有权诉讼离婚,男方应在孩子一周岁以后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共有财产一般平分。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