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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先生过世后老太太写遗嘱把房屋给一个子女,在法律上房屋应该怎么分割?

两位老人有五个子女,老先生2012年过世的,老太太是今年1月过世的。他们有一套房屋,产权证登记在老太太名下,老先生没有写遗嘱,老太太在老先生过世后写过一份遗嘱,把房屋给老大。现在兄弟姐妹五人为了房屋继承在闹纠纷,法律上房屋应该怎么分割?

律师回答
邹轶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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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屋属于老先生和老太太的夫妻共同财产,老先生和老太太各占1/2的份额。其次,老先生死后,他的那部分遗产发生继承,由老太太和5各子女平分,这样,老太太就占有房屋7/12的份额,其他子女各占有1/12的份额;最后,老太太遗嘱如果有效,则老太太的那部分全部给老太,则老大就占有8/12的份额,其他子女各占有1/12的份额;如果老太太的的遗嘱无效,则每个子女都占有1/5的份额。

点赞(0) 2020-03-25
杭女士 提问于 5 年 以前

两位老人有五个子女,老先生2012年过世的,老太太是今年1月过世的。他们有一套房屋,产权证登记在老太太名下,老先生没有写遗嘱,老太太在老先生过世后写过一份遗嘱,把房屋给老大。现在兄弟姐妹五人为了房屋继承在闹纠纷,法律上房屋应该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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