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购买的二手房,签订合同的时候中介和上家都没有告诉我们房屋存在严重的漏水情况。现在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余款是贷款给付,过几天就要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了。昨天我们再去看房子,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漏水情况,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款?
二手房购买的本身就是旧房屋,买的就是房屋的现状,除非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漏水很难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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