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岗位实行“末位淘汰制”似乎已经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就可以开除你,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杭州的小王就遇到了这种情况,而他拿起了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小王进入杭州某公司销售部门任职,而该公司有其自己的《员工绩效管理办法》,规定员工半年,年度考核分为S,A,C1...
职场新人小A初入职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企业“末位淘汰制度”。次年小A在考核中排在末位,企业便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了小A。近年来,“末位淘汰制度”成为企业考察员工业绩的一种方式,但这种方式是否合法,也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
小A大学毕业之后就在当地的企业找了一份工作...
“末位淘汰”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得分先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这样的制度合法吗?
2014年初,小李毕业后到某用人单位从事销售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了该用人...